澳門風雲--海上爭霸300年

第二十四章 海盜的法則(上)

珠江口外一百二十里,大奚山島隱蔽的港灣內,六十餘艘大小船隻雜亂地停泊著。桅杆如枯林般聳立,破損的旗幟無力垂落,其中最顯眼的是一面繡著猙獰龍首的黑色大纛——李光頭的旗幟。

安東尼奧·席爾瓦的“聖卡塔琳娜號”在這支海盜艦隊中顯得格格不入。葡萄牙戰艦保養良好,船體線條流暢,與周圍那些船殼附著藤壺、帆布打滿補丁的中國帆船形成鮮明對比。

“記住,我們是來談生意的,不是來打仗的。”安東尼奧對部下重申,“但保持警惕,這些海盜不可輕信。”

小船將他們接上岸。李光頭的“帥帳”設在一個天然洞穴內,洞壁掛著海圖和兵刃,中央篝火上烤著整隻海豬,油脂滴入火中滋滋作響。

李光頭原來沒有死,本人比傳聞中更加威猛。他踞坐在虎皮交椅上,赤裸的上身佈滿傷疤,一道深刻的刀痕從額角劃至下頜,使他的笑容顯得格外猙獰。

“佛郎機船長!久仰大名!”他聲如洪鐘,出人意料地能說幾句生硬的葡萄牙語,“雙嶼港一別,沒想到還能再見。”

透過林弘仲的翻譯,安東尼奧回應:“李船主威名遠播,今日得見,三生有幸。”

寒暄過後,直入主題。李光頭想要火炮和火藥,越多越好;安東尼奧想要安全和通道,保證葡萄牙船隻在沿海不受騷擾。

“每月二百斤火藥,兩門炮,換我的令旗。”李光頭開出價碼,“掛我旗者,南海暢行無阻。”

安東尼奧搖頭:“太多。我們可以提供一百斤火藥,一門炮,再加五百兩白銀。”

討價還價持續了一炷香時間。最終達成協議:每月一百五十斤火藥,一門火炮或十支火繩槍,白銀三百兩。作為回報,葡萄牙船隻可以獲得李光頭的保護,甚至可以使用海盜控制的某些隱蔽港灣。

“還有個小條件。”李光頭忽然補充,眼中閃過狡黠的光,“下次官軍圍剿時,若是我的人逃到濠鏡澳,須予庇護。”

安東尼奧猶豫了。這風險太大,若被官府發現...

“不妨答應他。”林弘仲低聲說,“真到那時,見機行事即可。”

協議達成,酒宴開始。海盜們大碗喝酒,大塊吃肉,喧譁聲震耳欲聾。安東尼奧注意到,李光頭雖然看似粗豪,實則對部下控制極嚴——一個眼神,一個手勢,就能讓喧鬧的部下立即安靜。

酒過三巡,李光頭突然摔碗為號,全場頓時寂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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