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妥協的藝術
廣州城海道副使衙門的書房內,燭火徹夜未熄。汪鋐面對三份截然不同的文書,猶如站在命運的十字路口。左手是朝廷八百里加急送來的諭旨——語氣嚴厲,要求“徹查澳夷違禁事,嚴懲不貸”;右手是香山縣的詳報——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足可將葡萄牙人逐出澳門;中間則是他自己起草的奏疏草稿——墨跡未乾,觀點曖昧。
幕僚劉師爺輕聲道:“東翁,海剛峰(海瑞)等清流此番勢大,若處理不當,恐殃及自身。”
汪鋐長嘆一聲,將三份文書推開:“取新紙來。本官要重擬奏疏。”
這不是簡單的公文寫作,而是一場精妙的政治走鋼絲。每個字都要仔細推敲,每句話都要預留餘地。既要滿足朝廷威嚴,又要保全澳門現實;既要安撫清流情緒,又要顧及地方利益。
第一稿過於偏袒葡萄牙人,被他自己撕毀;第二稿過於嚴厲,恐引發澳門動盪;直到第三稿,才找到微妙平衡。
“臣查濠鏡澳夷事,確有違制之處...”他緩緩落筆,“然念其初犯,且於海防不無微勞...”停頓片刻,繼續寫道,“況今倭患未靖,紅毛夷艦時現海上,或可暫留效用...”
劉師爺看得心驚:“東翁,如此寫法,恐遭清流攻訐。”
汪鋐不語,繼續寫道:“臣已責令其拆毀違建,嚴懲首犯,加倍歲貢。並派官嚴加管束,如有再犯,定當盡逐。”
這才是奏疏的精髓:表面嚴厲,實則網開一面;看似懲罰,實則規範。
奏疏發出後,真正的博弈才開始。汪鋐立即召見林弘仲,出示奏疏副本:“本官已盡力周旋,然朝廷態度強硬。爾等需有所表示。”
林弘仲心領神會:“大人放心,必讓朝廷看到澳夷悔過之誠。”
一場精心設計的“認罪表演”隨即展開。安東尼奧帶領葡萄牙頭面人物,在香山縣衙門前當眾宣讀悔過書——用漢語,著素服,行大禮。場面極具象徵意義,圍觀者無不震動。
更妙的是“賠償方案”。林弘仲建議:不僅賠償祠堂損失,更捐贈義學、醫館、修路築橋。名義上是“贖罪”,實則是民生工程,讓各方都得實惠。
“記住,”林弘仲提醒安東尼奧,“在中國,賠錢不是懲罰,是表達誠意的方式。”
最大的藝術在處罰尺度。汪鋐“嚴令”拆毀違建城牆,但默許葡萄牙人修建“海防堤岸”——同樣是石結構,同樣有防禦功能,只是名義不同。
“律法在乎解釋,不在條文。”林弘仲如此解讀。
朝廷的回應很快到來。嘉靖皇帝在奏疏上批紅:“相機處置,務求妥當。”七個字,充滿東方政治智慧——既不放縱,也不嚴懲,給予地方靈活空間。
汪鋐立即抓住這個機會。他頒佈《澳夷約束條款》,表面嚴厲,實則規範:規定葡萄牙人活動範圍,明確稅收標準,設立混合仲裁機制。更重要的是,正式承認澳門作為特殊貿易區的地位——這是歷史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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