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訊問
首先,我要向你普及一下法律知識,非法持有槍支一旦構成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別,司徒警官你說這些幹什麼,難不成你真想把我關進大牢不成?”韓渡一下子被嚇出一身冷汗,他這樣正想要大展宏圖的好男兒可受不起牢獄之災。
司徒玉鳳噗嗤一聲笑了,貌似還真是在故意嚇唬韓渡的,她馬上又憋住笑,恢復幾分認真道:“你插什麼嘴,我還沒說完,都說了前面是向你普及一下法律知識,免得你不長記性。
不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支管理法》第13條的但書規定,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則不應認為構成犯罪,可以依照其他有關規定處理。像你這種情況,我和陳隊早已經分析討論過了,正符合第十三條的規定。”
韓渡這才鬆了口氣,看著對面容貌美豔的短髮司徒玉鳳道:“我說嘛,你不會把我關進監獄的。”
“哦,為什麼覺得我不會?”
對面司徒玉鳳忽然直勾勾看著韓渡,令他渾身血壓莫名有些上升,他低頭摸了摸鼻子,道:“因為,因為法律不允許啊……”
這個回答,真他媽機智,韓渡頓時覺得。
司徒玉鳳愣神了片刻,繼而溫柔一笑道:“那是自然,我們誰都沒有超越法律的許可權。”
韓渡點點頭,接著試探道:“既然如此,是不是可以把我無罪釋放了?”
“不行,你聽我把剛才的話說完,你這種情況不構成犯罪,但是根據其他有關規定,你手上的槍支彈藥必須上繳,或者你也可以補辦一張持槍證,這樣你就可以合規合法地使用槍支彈藥了。”
韓渡當即贊同後一種辦法,道:“那就請司徒警官為我補辦一張持槍證吧,我以後肯定用得上。”
司徒玉鳳點點頭,開始在電腦鍵盤上敲擊,貌似是在為韓渡補辦持槍證作準備,但看著電腦的她忽然眼神變得十分古怪,時不時看一眼對面韓渡。
韓渡心裡一陣琢磨,以為是不是情況有變,自己這事還沒完?
“韓渡,我這兒有個新發現,原來你已經辦過持槍證了。”
“啥?你是不是搞錯了?”韓渡聽見司徒玉鳳這話,滿臉疑惑,他有沒有辦理持槍證他自己不清楚嗎?當然是沒有的。
“肯定沒搞錯,我在電腦上想為你登記一下補辦持槍證的資訊,但系統提示,你已經辦過了。”司徒玉鳳抬頭看向韓渡,臉上隱有笑意浮現,似乎是發現了什麼有意思的事。
見韓渡還是不相信,她招招手道:“不信你過來看,你的持槍證是你爸媽辦理的,他們可能是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你加入了他們探險隊。
他們藍天探險隊在我們這裡是有備案的,按照規定,他們這樣專業的私人探險隊有在野外使用槍支刀具的許可權,但必須辦理相關證件,所以以前整個藍天探險隊的人都由我們局裡統一辦理過持槍證,你的那份持槍證已經被你爸媽領走,估計就在你家裡的什麼地方。”
韓渡這時如遭電擊,父母將他加入了藍天探險隊,這可能嗎?以前他們不是一直禁制他涉足探險領域嗎?
等韓渡走到司徒玉鳳的電腦邊,伸頭仔仔細細地看著她的電腦頁面,上面有一份備份資料,正是藍天探險隊在他們分局的備案,在上面的探險隊成員一欄,有他爸媽以及李叔他們七人的詳細資料,包括什麼入隊時間、家庭狀況、身份背景等都有記錄。
在第七名探險隊成員下面,還有一個名字,正是韓渡。
他湊近了看,見到上面記錄的自己入隊的時間:2019年5月15日。
韓渡整個人微微發起抖來,這個時間,正是他爸媽上次去國外原始森林探險的前一個月,也就是因為這次探險,他們不幸遇險失蹤,至今生死不明。
為什麼要在出發前將他的名字偷偷加入探險隊,他們以前出於保護兒子的目的,不是一直反對他接觸探險這一行嗎?
韓渡心中浮現一個巨大疑問,認為爸媽是不是在有意向自己隱瞞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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