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最強紈絝子弟

第42章 出征大名府

而這隻弓手的領隊,其實就是《水滸》裡小李廣花榮那個角色。

董超說道:“好教大人曉得,稅務的事卑職就不知了,只曉得這邊最初有傳言要核稅的,最後卻不了了之,反倒是來了個施恩,他乃是孟州用牢城營都管的兒子,手裡大把的免費勞動力,驅使賊配軍來大肆把這裡擴建了一番,並由施恩經營中間那家最大的酒樓,兼釀酒。”

好傢伙!

大宋的酒一定是官府專營,售賣需要酒引(指標),至於釀酒,就更復雜。

任何社會都有鋌而走險的人,小規模的私酒不奇怪,甚至常見,不太喜歡作為的大宋官府也懶得管太嚴。

但類似這種大型酒樓酒場卻不同,沒特別硬的關係,釀私酒基本都要出事的。

譬如大東京城的樊樓為什麼如雷貫耳那麼牛。

其實它相比其他酒樓,樊樓厲害的就是有資格釀酒,屬於壟斷經營,其他酒樓賣的酒,不少也要找樊樓進貨。

而眾所周知,官府批的那點“酒引”實在太少,肯定不夠賣。

對酒樓而言,沒酒就沒生意。於是指標之外能額外拿到多少酒,就看各家的能耐。

有資格釀酒且批發的樊樓,也就近乎掌握了東京娛樂圈的壟斷性資源,指標外它多給誰家多少酒,這有很大操作餘地,也是大家趨之若鶩的。

就是這緣故,東京大娛樂圈內許多排名靠前的酒樓,背後基本都隱藏著些能耐較大的股東。否則拿不到足夠的酒,生意自然就起不來。

走南闖北的老司機薛霸笑道:“說起那施小管營可牛了,除了於此釀酒外,更派了不少牢城賊配軍、去毆打附近村鎮縣份的私酒販子,最後定下規矩:快活林的酒樓只許從小管營那進酒貨,但凡查到從其他地方進私酒的,便會打砸了其場子。”

書裡具體是什麼情況,老實說高方平真的記不得了。

最早對這所謂的快活林有印象,乃是很小很小的時候看了所謂的“武松醉打蔣門神”的戲而已。

不過現在感覺就玄了啊,乍聽起來,這施恩簡直是個有官宦子弟外衣的兼黑社會頭子啊?

其實不止是酒。

這所謂的酒樓一條街裡,聽說肉也要施恩指定供應。但凡來自孟州屠夫幫肉檔的肉都禁止。

“除了肉,但凡快活林這地方的商鋪,中轉貨行,賭場,當鋪,反正各種店面都要繳給施家常例錢。就連流動賣唱的風塵女子,也必須繳納保護費給他,否則禁止在這裡賣唱。”

董超薛霸一起嘿嘿笑道:

“這些年我兄弟時常路過這,都會見到有些人不願意給錢,衝突時有發生。不過始終始終要吃拳頭的,不服的都會被施恩手下的牢配軍給打服。”

這尼瑪真是聽得大跌眼鏡。

書中來說,施恩不論武藝名氣勢力都不怎麼入流,大抵印象也就是有做監獄長的老爹而已。

哪想到竟會是這麼一個又有創意又黑又狠的人物啊?

如此看來,叫他金眼彪之號,還真是名不虛傳呢。

想想也是,後來這傢伙被同樣勢力不小的蔣門神給搶了。

然後施恩的處理方式是:從監獄裡找了一個犯過人命的金牌打手武松、放出去教訓蔣門神。

從手段上看,這尼瑪才是壞人啊。

記憶中就是從施恩啟用犯了人命的打手武松出來起,導致了後面一系列蝴蝶效應。

鴛鴦樓一戰,就連不關事的僕從小丫鬟等,一十九口人,全都被武松無差別殺了個乾乾淨淨,夠狠夠果斷!

現在想來,這武松也夠兇殘的。難怪能和賣人肉包子的那兩口子惺惺相惜搞結拜。

甩甩頭。

高方平最終沒有帶著大隊人馬進快活林。

這裡雖然不是縣城,但是距離並不遠,並且已經發展至此形成了鎮集,那麼理論上超過一百人的軍伍路過可以,但若要停留駐紮,一般通行規則是要取得知縣老爺的許可,否則可以套上擾民的嫌疑。

對於高方平問題雖然不大,不過沾染軍伍的事,不論在哪朝哪代都相對敏感,就怕遇到較真的人,那麼難免會有些小麻煩。

高方平湊近徐寧道,“安排一下,全部軍伍,包括富安,在快活林之外駐紮,不得隨意行動,切記,不能進快活林騷擾,就於此處安營紮寨。由你換便裝,單獨隨我進入就可。”

“使得!”

接下來徐寧安排了兩個都頭,吩咐諸多事宜,讓他們安營紮寨生火造飯,不許喝酒。

並且又傳達了高方平嚴令,行軍期間除了不許喝酒外,不許吃別處的任何飯食。

這是鐵律,必須養成習慣。否則這世道綠林賊子如此之多,膽子也都很大,半斤蒙汗藥便可讓人栽了跟頭。

除了自己造飯,兩都人馬也必須輪換著來。一都造飯的時候另一都禁戒,等吃飽喝足又安然無恙,輪換另一都吃飯。

如果違反命令,都頭的腦袋會被砍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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