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從不和人拌嘴,你是第一個。”青墨翹起大拇指。
閱筱踹了青墨一腳:“榮你個頭啊,這就是榮幸?他以為他誰啊,要臉嗎?”
“沉姑娘,言歸正傳,你告訴我為何繩索會不一樣。”青墨摸摸屁股把椅子搬到閱筱身邊。
“咳咳。”遲未寒咳了兩聲,青墨馬上醒悟主動自覺的把椅子又挪遠了一點。
閱筱拍著卷宗:“第一本的第三頁,第二本的第五頁,自己看。所謂不聞不若聞之,聞之不若見之,見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學至於行而止矣,小墨子,你還太嫩。”
青墨趕緊把兩份卷宗開啟仔細辨認著,閱筱也倒了一杯酒學著康譽一樣喝了起來:“咳咳,這酒真辣。”
遲未寒問康譽:“師父這次回來不單單是與我們研究案情吧,是否朝廷有事?”
“的確如此,皇上召我回城有要事相談。”康譽面色凝重起來。
“我知道了!”青墨一拍桌子把閱筱嚇了一跳,手上的雞腿險些扔掉。
“沉姑娘,你看,舊卷宗的綁帶是由手腕上側入綁,綁帶的第一痕跡在手腕上側,如果人從前側來綁,會從手腕上側入手,而這一次的卻是由手腕下側入綁,這就說明是從後側來綁,習慣性的把雙手重迭後手腕朝上,因此繩索的第一痕跡在手腕下側。”青墨說得頭頭是道:“我說得可對?”
閱筱點點頭:“對,極對,孺子可教。爺爺,因為這一點,所以你不敢併案對吧。”
康譽很是讚許的點點頭:“確是如此,這件案件與十幾年的案子相似,但是關鍵的手法上卻有些不一樣,而且不止這個,你看看第二卷宗二十一頁。”
洛櫻擦擦手翻到二十一頁:安平縣主年十二,被拋屍於涼亭長椅,屍身著紅衣,繩索從後系之,躺仰,眼睛被絲帶綁之,被人割斷頸部失血而亡,四周血跡較少,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因大雨沒有任何腳印和馬車痕跡,無法找到犯人特徵……
“這個縣主是被人搬到涼亭長椅上的?”閱筱摸摸下巴:“這件事很是奇怪,如果是同一個人卻改變了兩個作案手法,是模仿作案?那這個人一定知道十五年前的案子……”
閱筱細細的翻閱著卷宗:“爺爺,你有什麼看法?”
“有一點但不是很確定,我想這個人應該認識安平縣主。”康譽放下酒杯終於開始談論案情:“我見過屍體,紅衣裙上有汙泥的痕跡,根據紅裙的泥跡我找到了第一現場,是一座後山,離隱王的院落不遠,當日還有七夕節的祈福活動,人很多,因大雨縣主與僕人衝散遭遇不測,雖有大雨但在附近樹幹上有她的血跡,所以後山才是第一案發現場。”
“那涼亭呢?”
“涼亭就在山下,兇手殺完人後把她搬到了涼亭,並給她整理好了衣裙。”康譽看著閱筱。
遲未寒也看著閱筱。
閱筱沉默了片刻:“我知道您的意思,這個人認識縣主,所以殺完後不忍拋屍荒野受汙穢不堪的山泥沖刷便把她抱到了山下的涼亭。”
“正是。”
“從犯罪心理的角度來說,這個人對縣主有著不一樣的感情,不是普通的熟人。”閱筱若有所思。
“犯罪心理?”康譽很有興趣。
“是,每個犯人在作案時都有自己的心理軌跡和動機,比如說這個犯人,他把縣主放到一個乾淨的不被大雨和泥沙侵蝕的地方,從內心來說他(她)對縣主有著憐愛的心情,他(她)想讓縣主的屍體乾淨的而不是被狼狽的找到,這就是他的心理軌跡,所以這個人對縣主有著不一樣的感情,說不定相當熟識。”閱筱認真的分析。
“有趣,實在有趣。犯罪心理,聞所未聞但確實有道理。”康譽摸著鬍子,對著一側的遲未寒道:“小娘子,有些本事。”
遲未寒抱著胸嘴角有著一絲不易察覺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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