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自己是感情用事了。
受害者家屬正是情緒不穩定的時候,我這麼保證,只會讓她有了執念。
但這件事本來就是我的錯,我該為自己犯下的錯買單。
人,我是一定要抓回來的!
張女士的指甲深深掐進我的手背,目光緊緊盯著我。
“你發誓?!”
“我發誓,我向你保證,絕對會抓到兇手,讓他付出代價的。”
有了我這句話,張女士的情緒漸漸平復下來,我這才翻開記錄本,開始和她逐條核對案發經過。
等到我問到贖金包裝細節時,她突然抓住我的手腕,眼中泛著不正常的亮光。
“錢,錢我放在一個行李箱裡面了,我按照他要求的,存在附近車站的一個櫃子裡面,但是,但是我不知道他拿走了沒有!”
我寫字的手一頓,筆尖點在紙頁上。
“你當時和我們說的不是綁匪要求面對面交易嗎?”
我看見張女士目光閃爍了一下,有些心虛的低下了頭,聲音細的像蚊子叫。
“當時綁匪給我打電話,說不能把這件事告訴你們,不然,不然你們會把錢拿走的,所以我就……”
我知道她在擔心什麼。
她說的那一筆贖金,其實是她的丈夫,也就是受害人貪汙的贓款。
屋內陷入死寂,只有牆上的掛鐘滴答作響。
張女士突然捂住臉痛哭起來。
“我知道錯了!可我當時真的太害怕了,我不想失去他,也不想那些錢被充公。萬一沒了那筆錢,我老公怎麼辦?我該怎麼辦!”
我合上記錄本,從兜裡掏出紙巾遞給她。
雖然她的做法有問題,但現在人已經死了。
都說逝者為大,更何況現在不是追究這些的時候,當務之急是找到綁匪的線索。
“張女士,你還記得儲物櫃的編號嗎?車站應該有監控,我們可以順著這條線查下去。”
說不定就能順藤摸瓜,找到兇手的行蹤。
她抽噎著點頭。
“是37號櫃,我還特意拍了張照片。”
說著,她抖著拿出了手機,翻出一張照片遞給我看。
照片裡,銀色行李箱安靜地躺在儲物櫃中,背景裡隱約能看到車站的電子時鐘顯示著交易時間。
“我當時把行李箱存進去之後,綁匪讓我拍張照片給他。後來……總之這張照片我一直沒刪,霍警官,你看看,有用嗎?”
我立刻將照片轉發給技術科,同時撥通了隊長電話。
電話響了兩聲就被接起。
“霍昭?”
“隊長,我這邊有新發現。”
我簡明扼要地彙報了贖金的情況和儲物櫃的線索。
“看這情況,綁匪早就知道這筆錢見不得光,所以才臨時改變交易方式。我有合理的理由懷疑,兇手是受害者的熟人,就算不是熟人,也應該是知道他昧下這筆錢的人。”
這個發現,剛好能幫助我們縮小調查範圍。
電話那頭沉默了片刻,隊長的語氣突然嚴肅起來。
“你現在立刻去車站調取監控,我讓小劉帶人支援你。不過霍昭,這次行動必須小心,既然綁匪能摸清受害人的底細,難保不會在暗處盯著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