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預想到這一幕,李陌一卻是不急,“你平日都靠什麼這掙飯錢?”
“自然是替人寫信字,李兄臺何出此問?”李元豐疑聲道。
“寫信字……那我便來效仿一二。”李陌一說著,招呼一聲李元豐,“元豐兄,快快取筆紙,我來說,你來寫……”
言罷,李元豐卻是熟練的拿出懷中吃飯的傢伙,一紙鋪開,照著李陌一講的故事,提筆就寫。
半晌,一紙文章已成。
“李兄臺,你這故事從何處聽開的,一張利嘴降妖,當真是古怪離奇,簡直聞所未聞!”
李陌一卻是心中一笑,這故事就是這些天在德新縣發生的故事,物盡其用,將這故事記錄下來,以換些銀兩,也算是意外之獲。
“無意中聽來的,元豐兄,你識書認字,看這故事取個什麼名字好呢?”李陌一淡聲道。
“嗯……這故事之中大抵都是些陰冥之事,便叫陰冥決吧……”
“陰冥……”李陌一頓了頓,隨即點了點頭,“這名尚可。”
……
……
一中年說書先生聲勢浩大,配合著一板一眼的動作,說的是大汗淋漓。
“啪!!”
半晌,一拍醒木。
場中眾位聽眾皆是齊聲叫好,確有幾個真喜歡這故事之人,自行上前打賞幾個銅板。
見場中聽眾皆散去,李陌一拿著剛剛寫好的一紙故事上前,遞給了那中年說書先生。
“嘿呀,這故事可真奇啊,這位小先生,我說書掙得實在不多,盡力可出十兩銀子,若是小先生你不滿意,可大些開個價……”說書先生見到那一紙故事,心中欣喜立刻溢於言表。
“不用了,您給一兩銀子就成。”不知怎的,看到那說書先生的氣派,李陌一不禁有些憶起了一位故人,硬要銀子的本性竟也一反常態的收斂了些。
……
……
……
後記。
妖使圈裡流傳著這樣一個傳說。
傳說中德新縣曾經有過那樣一個妖使,他降妖,從來不靠符籙術法,靠的是他那一張嘴。
大家猜測,傳說中的那位妖使大人李陌一,或許將他的功德都修在了那張嘴巴上,所以他才能舌燦蓮花,僅靠一張嘴降服無數妖怪。
在李陌一擔任德新縣妖使這段期間,德新縣境內沒有發生過一起惡妖傷人的事件,後世有人猜測,或許是因為李陌一李妖使名聲在外,導致了那些惡妖不敢惹事,當然,猜測也只是猜測,真正的真相又是如何呢?
而在人間,眾多說書先生一同傳頌著一個離奇故事。
天地間,曾有一位天人降世,他降妖除魔無所不能……
後世留傳兩詩句。
天人隕落降魔種,災神橫世下真人。
後世曾有人想深究出這天人的名號,卻只打探到此人姓李。
自此,天人殿中多了一尊石像。
介於天人殿中先前便有一尊李姓石像,所以,這新出世的石像,後人稱之為——
李二世。
此乃後話。
……
……
……
兩日後,李陌一一行人抵達安丘鎮,簡單安頓好一切之後,銀子也差不多用盡了,李陌一打算外出接點活計,便隨同李元豐一起來到大街之上擺攤寫信字。
臨近正午時分,大街之上人來人往,絡繹不絕,卻也是熱鬧的很,日頭照在身上似乎有催眠之效,這幾日舟車勞頓,李陌一很快就趴在寫字桌上睡去。
就要李陌一正大暈其浪的時候,耳畔突然響起一聲幽幽的輕嘆,隨後一個柔柔的聲音道:“先生……小女子有禮了……”
美麗的夢境突然破碎了,一個青面獠牙披頭散髮的女妖撲到李陌一面前,剎那間從天堂摔到了地獄,李陌一一聲大叫後醒了過來,抹了抹額上的冷汗,他才發現面前真的站著個約莫十五六歲年紀的女孩兒,身上穿著卻是簡樸的很,她兩眼含淚,看起來顯得憔悴了些,此刻她眼神中愁苦且帶著驚愕,怔怔地望著李陌一,顯然是剛剛被他嚇了一跳。
細細一看,眼前這個身穿粗布衣裙梳著尋常髮髻的小姑娘臉蛋確是標誌的很。
“這位……小姑娘,你要代寫書信嗎?”李元豐望著眼前這個小女孩,臉上笑開了花,有李陌一在他身邊坐鎮,呼呼大睡哪能有什麼生意上門,他已經一上午沒開張了,再不賺點銀子填肚子,只怕今一天都要喝西北風去了。
“不,我……我想請先生替我寫份狀紙……”小姑娘柳眉一蹙,楚楚可憐地說道。
“狀紙?”李元豐心中有些奇怪,不過他也沒多問,鋪開一張白紙,提起自己珍愛的湖筆,熬滿了濃墨,對那小姑娘道:“狀紙不比書信,需得一錢銀子一張,說吧……”
那小姑娘道:“先生明鑑……奴家姓吳名若蘭,告的是家父吳文……”
李元豐寫得一手漂亮的宋正字型,不過他沒寫幾個字手就猛然一頓,然後將筆往筆架上一撂,抬頭對那少婦吳若蘭道:“抱歉,你這狀紙我不能代寫,請另找高明吧。”
吳若蘭那春水幽幽的明眸中明顯地流露出失望與迷茫,這年紀的她本該是一個活蹦亂跳的小女孩,此刻卻飽經滄桑一般惹人憐。
又是幽幽的一聲嘆息,正眼皮兒也不眨一下,盯著她眼前的李陌一再次醒轉過來,他望著轉身而去的吳若蘭叫道:“你等一下……元豐兄,這送上門來的銀子你都不想賺,這不是二傻子嗎?小姑娘,他不幫你我幫你,回來,回來!”
吳若蘭轉過身來,略有些奇怪地看了李陌一一眼,不像是本地人士,她似乎不認得眼前這人,有些不信任地說道:“你……你真的能幫我寫狀紙?我找過好幾位先生了,他們都不敢寫……”
“有什麼不敢的,”李陌一大咧咧地說道,他將李元豐才寫了幾筆的狀紙奪了過來,這一瞧之下,他也皺緊了眉頭。
“唉……”吳若蘭又嘆了口氣,心中再次充滿了失望,一旁的李元豐見狀,耐心解釋道:“剛剛我就奇怪了,府長官邸門口就有劉童生他們幾個代寫狀紙的……原來是都不敢寫,女兒控告父親是忤逆不孝之舉,況且照律上有‘親屬相為容隱’一條,不告無事,告了反而有事,若所告不屬實,不但告狀者要遭殃,替出主意、寫狀紙的人也要被連累,輕則二十大板,重則流放千里……”
照律之中———規定了,一家人裡面誰做了罪過之事,其他人替他隱瞞下來是沒有大過錯的,古時便有三從四德等禮術風行,尤其是女子,所謂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雖然原本‘三從’只是《儀禮·喪服-子夏傳》裡記載的古代服喪(奔喪)制度,在喪禮上作為女子得跟在父親或夫君或兒子背後,但是這話卻被後人曲解歪曲了,成了拘束女性的法寶,吳若蘭作為一個還沒有出嫁的女兒,她狀告父親,這在那些文人大儒眼裡就是一件不可容忍的忤逆之舉,要翻天了!替寫狀紙的人也都潔身自好,生怕惹麻煩,是以吳若蘭連個替寫狀紙的人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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