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了命案,才會被貼上封條,而且該案件還沒破獲。
“這……”卓景寧猶豫了三秒鐘,然後二話不說,打電話給房東,他要退房租!
然而,電話沒打通。
而在此不到半個小時後,就有警察來到卓景寧面前,讓他配合一起調查案件。
卓景寧到了派出所,才知道他的房東被人給殺了。是在幾天前的夜裡,在他租住的房間裡面,被人給謀殺了。
卓景寧立馬就表示道:“這幾天我都沒在家。”
“我們調查過了,你確實不在家,而且是很久都不在家了,所以我們警方並沒有懷疑你的意思,只是想找你瞭解下你的房東,畢竟和他相熟的人只有你一個。”
“只有我?”卓景寧一愣,他和那位房東才認識了半天而已,然後晚上一起吃了頓飯,當即他就把這事兒給說了。
然而警方的回答是:“是的,根據我們的調查,距離你房東被謀殺前,唯一一個相處過得人,就是你。”
卓景寧:“……”
接著坐在卓景寧對面的警察給他解釋了一下:“你的房東性格孤僻,不太喜歡交朋友,平日裡宅在家裡,基本上不會出去。所以,我們想了解一下,他為什麼會離開自己的住處,去你的住處,而且還被人給殺死了?”
“我不知道,我剛回來。而且,就那天他表現出來的,一點也不孤僻,挺健談的。”
“那你最近幹什麼去了?”
“我當群演去了,演了一個冒牌刺史,可像了,我覺得我要出名當明星了。”卓景寧一臉認真的道。
“那先恭喜你了,明星賺錢容易啊。”
“謝謝。哦,對了,說起來,其實我還中途回來過兩次的樣子,每一次我都感覺到附近有人在窺視我一樣,然而我看過了,根本沒有不對勁的地方。”
“麻煩請詳細說一下。”
“好的。”
半個鐘頭後,卓景寧離開了派出所,從警方那裡拿到了自己不多的行李。
拎著這一箱行李,拿著手裡頭最後的存款,卓景寧特意找人做了輛簡單的燒烤車,就三輪車後放個燒烤架。
然後蹲在學校門口,偷師小半天,就進買了一些材料,不多,花了一個鐘頭收拾好,就準備晚上擺攤了。
一個半鐘頭後,卓景寧無奈收攤。
做的差。
買的材料不好。
第二天,卓景寧吸取教訓,刻意改進,這次做的總算不錯了,但材料買多了,剩下的完全浪費掉。
因為他沒冰箱。
第三天,卓景寧口袋裡沒錢了,只能重操舊業,然後拿到賺來的錢買豆腐烤來賣。
自己覺得好吃,所以全吃光了。
第四天,卓景寧正在懷疑人生,自己這三天來到底在幹啥?
怎麼有種被小狐狸附身的錯覺?
老犯二?
還是人太樂觀了,就容易二逼?
第五天,卓景寧找個旅館住下,準備回聊齋了。
浪費五天時間,啥感悟沒有。
不過,卓景寧倒是遇到了一個讓他很意外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