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鞫,是秦國特有的複審制度,當事人不服判決,可以在法定時間內請求複審,縣裡便會將此案通報郡丞,若對郡丞的審判依然不服,可以繼續乞鞫,上達咸陽廷尉,由最高法院進行終審,期限為三個月。這樣一來,郡縣一時疏忽判的冤假錯案,便有機會被廷尉得到沉冤昭雪。最出名的,便是秦王政元年時,有個叫講的樂人被誣陷偷牛,他不服之下連連乞鞫,最後發現果然是冤案,那些大意的縣級法官統統受到了處罰。
“你確定要乞鞫?”喜問道。
貞硬著脖子道:“不錯!”
喜合上筆跡未乾的竹簡,居高臨下看著貞。
“你覺得,本官的判決有誤?”
“你覺得,自己還是被冤枉的?”
“你覺得,郡丞、廷尉會對你法外開恩?”
喜一連串的追問,如同驚雷在貞的耳邊炸開,他嘴唇慘白,喃喃道:“不敢,只是,只是這刑罰,太重了……”
“嫌罰得重?”
喜嘆了口氣道:“若非你有上造以上爵位,可以稍微抵罪,罰得還更重!而且你可知道,倘若乞鞫失敗,按照秦律,你將被罪加一等!屆時刑罰更重,或許就是劓刑、斬趾了!”
貞這才心如死灰,他知道自己犯罪事實確鑿,證詞漏洞百出,還被當堂拆穿,記錄在爰書裡。即便他家手眼通天,告到郡裡、告到咸陽,也沒有翻案的可能,便稽首道:“我認罪,不敢再提乞鞫……”
湖陽亭長認罪後,剩下的人就好辦了。
作為主犯之一的求盜買,以“誣告反坐罪”加“騙賞罪”,髡往戍邊。依然要剃光頭,因為此人只是一個公士,沒辦法抵罪,所以發配戍邊,可能要許久之後才能返回故里,比湖陽亭長還慘。
亭卒三名,因為是從犯,髡為城旦三年,好歹不用離開故里,等頭髮完全長出來,差不多就自由了。三人連忙頓首感激,覺得這已經是天大的寬容了。
商賈鮑也差不多,他以“誣告反坐”和“詐偽罪”同時論處,被判髡為城旦五年,這商賈被帶下去時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淚,說早知如此,就不該幫亭長等人作偽證的。
總之,讀完宣判書後,堂下眾人,認罪的認罪,驚駭的驚駭。
黑夫則看著這群人的狼狽相,感到無比的舒爽。
他現在覺得,“誣告反坐”這個罪名當真不錯,誰誣告你被坐實,就要承擔與誣告罪名相同的處罰。比如別人誣告你殺人,卻沒有證據,最終導致敗訴,那就等著被砍頭吧,所以在秦國,雖然告奸有賞,但在告狀之前可是要掂量再三的。
有了這條律令,黑夫彷彿穿上了一件反傷甲,在勝訴之後,一切罪責都反彈到誣告者頭上,於是那六人,雖然處罰不盡相同,但都要遭受剃頭、徒刑。
什麼叫自食其果?什麼叫作繭自縛?什麼叫害人者,終將害己?
這就是!
但這暢快感,很快就被嚴酷的現實沖淡了。
黑夫在攔路告狀時的確沒想到,這些人會被判這麼重,喜的冷麵無情,讓他再一次見識到了秦律的嚴苛。
“這就是踩紅線的下場啊,不管之前多少年兢兢業業,小心翼翼,一時不慎違反法律,這一生就全毀了。”秦律規定,不得任命犯過罪的人當官,那湖陽亭長雖然靠著爵位免了一點刑罰,但此生基本跟官場無緣了。
黑夫唏噓之時,喜又喚他和季嬰上前,二人連忙出列。
喜合上宣判書,從令吏手中拿過另一封簡牘,淡淡地說道:“本官做完處罰,該說賞功了。”
一聽此言,黑夫便和季嬰對視了一下,他們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喜悅!
打了這麼多天的官司,終於等到這一刻了!
ps:“上造以上為鬼薪,公士以下刑為城旦。”--《秦律雜抄》上造以上爵位,的確可以免除部分刑罰。
本章的判決,主要參考嶽麓秦簡“屍等捕盜求購案”和“癸、瑣相移謀購案”。
另外仔細研究了下,秦依然是以右為尊……所以湖陽亭長的那個叔叔,應是縣左尉,前文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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