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處痕跡程煜早就看到了,他也留了神,很仔細的分辨過,但得出的結論是——那是某種髒汙,或者陳年的血跡。
甚至於程煜還曾湊上鼻子去聞,但卻並沒能聞出什麼特別的味道,也就無從判斷這究竟是什麼造成的痕跡。
也正因這痕跡半點味道都沒有,所以程煜很快放過了它,去尋找新的痕跡。
而現在,程煜知道,這痕跡肯定有問題。
剛才是蠟燭靠近了此處,吹來的風讓火光歪斜,觸碰到了那並不大片的痕跡之上。然後程煜就聞到了那股類似於塑膠燒焦的氣味,現在呈現在他眼前的,也說明了這一切,就是這處痕跡被燃燒,才造成了空氣裡這股淡淡的塑膠燒焦的味道。
湊上前去,程煜仔細的聞了聞,沒錯,就是這股味道。
那處大約只有半個小指甲蓋大小的痕跡,現在因為火燎的原故,已經有差不多三分之一的面積被燒焦了,那股臭味正是從這裡發出,這說明,這處痕跡一定不是跟下馬石原本就存在於一起的。
儘可能用一隻手攏著燭火,程煜伸出另一隻手,用指甲開始嘗試摳動那處痕跡。雖然粘黏的很緊,這也是為何程煜剛才沒有發現這處痕跡的異常的原因,但在程煜刻意的摳動之下,那處痕跡還是被程煜整塊的摳了下來。
湊近燭光一看,剛才在下馬石的樁子上不顯山不露水的東西,現在卻是一目瞭然,程煜立刻就知道了這是個什麼東西。
火漆。
古代和現代都有火漆,不同的是現代的火漆通常由松香以及一系列化學合成的物質構成,而古代的火漆,通常由蟲漆、焦油以及硃砂之類的顏料構成。
如果是隔著器皿加熱,這種東西會很快融化為半固態,將其滴落在信箋的封口上,再使用某種特殊的印章使其凝固成某種特定的圖案,就可以作為某種封印使用。
而若是直接用明火點燃,其中的焦油和硃砂等成分,就會散發出諸如塑膠燒焦了一般的惡臭。
程煜剛才聞到的,正是這種味道。
和尋常的火漆不同,一般用於傳遞機密的封印物,火漆裡摻加的顏料通常都是硃砂,紅色比較醒目也有警醒的作用。但這處被摳下來的火漆,卻呈現黑色,裡頭摻加的應該是某種黑色的顏料。
這當然是有意為之,就是為了萬一留有殘餘的時候,會被人誤認為是陳年的汙垢,就好比程煜剛才以為的那樣。
試想,程煜是帶著必然有所發現的決心來尋找證據的,尚且要透過火燒這樣的意外才能發現此處異常,那麼其他人即便是注意到了這裡,只怕也不會覺得這是什麼人為特意留下的線索,而只會認為那是尋常的汙垢。
好在陰差陽錯的,最終還是被程煜發現了這裡的異常,哪怕線索還並不明顯,但程煜卻已經大概知道,這處黑色的火漆,必然是王雨燕留下的。而她離開茶樓之後,甩掉了跟在身後的李四,再折返回來,也正是為了把這處火漆摳掉帶走,只是,最終還是留下了這麼一小塊不起眼的痕跡,被程煜發現了。
程煜當然知道,這處火漆只是殘餘的邊角料而已,真正完整的火漆,最少也得有一個銅錢大小,甚至更大。
火漆這種只需要不高的溫度就能使其呈半融化狀的物質,以王雨燕的手段,甚至都不需要點火以及器皿之類,只需要將其握在手心,用內功催發片刻,就能得到足夠綿軟的火漆了。
再將其黏在這下馬石上,使用某種印章蓋上去,那就會形成一個只有他們自己人才能看得懂的圖案。
根據程煜記憶中所知道的,摸金校尉留給同行看的印記,有許多種圖案,每一種圖案都有專門的意思,這些圖案甚至還可以進行組合,以表達更多的意思。
只是,程煜一直以為這些圖案、印記,都是用手畫出來的,他萬萬也沒有想到,這些圖案竟然會是用火漆蓋章的方式留下的。
這的確是一種更優的方式,火漆留下的圖案,如果被同行看見了,隨手一摳,這痕跡就不復存在了。而即便沒被同行看見,大約也只需要一場雨,就能使這火漆脫落。甚至於,日曬的時間長些,這火漆也會因為太過於乾燥而脫落。
總之,使用火漆,比用手畫那些圖案,更利於毀滅這些痕跡。
只可惜程煜所能知道的也就這麼多了,他當然不可能透過這麼小的一塊碎片就推斷出整塊火漆的圖案是什麼,別說他了,任何一個摸金校尉也絕對做不到。而即便能做到也沒什麼意義,因為程煜也根本看不懂這圖案所表達的意思。說穿了,王雨燕將火漆摳下,也只是因為謹慎,畢竟她已經發現有人在盯梢她了。
程煜不知道王雨燕是每天都會摳掉新制作的圖案,還是因為今天她發現有人盯上了她才如此為之,不管如何,王雨燕雖然看起來大大咧咧的不諳世事,但實際上,她依舊是個江湖經驗極為豐富的老手。
將那塊其實並沒有什麼作用的火漆在手掌心裡拋了拋,程煜將其遠遠的扔了出去。
已經確定了,王雨燕就是在這塊下馬石的樁子上留訊號的就夠了,留的訊號是什麼,除非她親口告知,否則程煜也絕無可能知道。
快步走向了街頭,轉過彎,程煜看到李四已經讓酒館掌櫃燙好了兩壺酒,下酒菜也都已經擺在了桌子上,他快步走了過去。
吃了兩杯酒,程煜問:“今晚你們衛所誰當值?”
這句話,問的當然不會是他們這些普通校尉,而是費林、曹正和黃平其中某一位。
整個塔城的錦衣衛衛所,校尉力士等等加起來近二百人,別說程煜問到了名字也很難認識,甚至就連李四也不太可能知道每一個晚上當值的人是誰,除非是他本就十分要好的夥伴。
而衛所夜間當值,總旗和兩個小旗是必須留下其一的,否則真要是出了事,再派人去請他們,一來一回保不齊事情都已經耽擱了。衛所裡,是二十四小時都不能缺少指揮官的。
“今晚是曹頭兒吧。”
程煜點了點頭。
“程頭兒您問這個幹嘛?當值是不能吃酒的,我們費總旗也不敢違令,程頭兒您就別琢磨著一會兒帶點酒菜去看曹頭兒的事情了。”
“酒不能吃,宵夜總也吃的吧?不然餓死他個二胡。”
李四哈哈一笑,往嘴裡塞了兩塊牛肉,說:“宵夜當然還是要吃的。”他可不敢順著程煜的話說,哪怕這裡也不存在隔牆有耳的事,他說的話也絕不會傳到曹正的耳朵裡。
“等刻兒你吃完……”程煜剛開口,就看到李四開始瘋狂的往嘴裡塞東西,他趕忙制止了對方。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