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他和烈火傭兵團的人在一起喝酒,被聚義傭兵團的人偷襲,朱河正好在其中,他被人傷了,後來還被宜江市巡檢司的人抓了起來。到現在好幾天也沒放人,導致二姨一家人很著急。
據說,最近上面對於兩個傭兵團的事區別對待,如果朱河是和聚義傭兵團的人在一起,可能直接就放了,但他偏偏和烈火傭兵團的人攪和在一起。
通常這樣被抓進去的,會被關押起來,在裡面受盡折磨,沒半年是出不來的,即便出來人也是個半死。
高武時代,可不比陳夏那個世界,朱河不出意外,大機率出來也廢了。因為他參合了不該參合的事。
而那烈火,聚義傭兵團,表面上是傭兵團名義,實際是本土的勢力。
曾經陳夏得到的那本七傷拳,還是在烈火傭兵團的人身上撈到的。
聽了這事,陳夏不由眉頭一皺,道:“二姨,這件事其實我幫不上什麼忙。而且,朱河好像是被城西巡檢司的人抓走,和我們不是一個地方。我只是巡檢員,說不上話。”
他這話倒是不假。
宜江市分為東南西北中五區,每一個區都有八條街道,每一條街道有八個隊伍。每一隊算正副隊長,一共十個人。陳夏就是南區巡檢司第八新溝街,第八分隊的普通巡檢員。
抓朱河的是西區,第五里仁街,巡檢司的人。
陳夏與那邊的人壓根不認識,能說上什麼話?放不放人,可不是他說了算,而是那邊上面的分司總隊長,他並不認識。
此事說大可大,說小就小,畢竟朱河並不是真正烈火傭兵團的人。但抓進去可就是兩回事了。
但不管如何,陳夏想要撈人出來,他沒那個臉。
聽到這話,二姨夫和二姨臉色蒼白,二姨道:“朱河他不是烈火傭兵團的人,我們也想找關係,最後打聽到,是聚義的那幫人不想放過你表弟,我們不得已,才來麻煩你啊。”
“我和你姨夫今天來,也不指望你能將他放出來,就是想讓你給那邊說說情,只要他在裡面別受罪,熬幾個月就能出來了。”
“小夏,你看看能不能找人說說……”二姨看著陳夏,也是心裡發愁:“聽說這種事進去,出來多半廢了。但只要不受罪,熬過這段時間的話,還是能出來的。
你表弟真不是那什麼傭兵團的人,他只是喜歡和這些人在一起玩,和他們沒關係的!二姨求你了……”
二姨面容焦急,說話間遞給了陳夏一個黑色塑膠袋。
看到二姨的模樣,陳夏略顯為難,但最終還是接過了東西:“這樣吧……我只能試試問一下,但你們不要有期望,不一定能成。”
如果朱河與傭兵團的人沒關係,是有機會的,但有些事情不好說。畢竟朱河參合的事有點特殊。
他沒什麼把握。
而這筆錢陳夏自然也知道,不是他的,而是讓他去做事的。
“那就太好了,謝謝你小夏,你可是幫了二姨一個大忙啊……”
兩人見有一點希望,也是激動不已。
此刻陳夏壓力很大。這件事好在朱河並沒有傷人,也沒有做出什麼過分的事。
只是參合進去,不太好脫離出來。但如果有人能說上一句話,興許能有點作用。
陳夏思考一會,他只有兩種辦法。
第一種,直接去城西巡檢司,找那裡的總隊長,或者司長,亦或者負責關押朱河的人。
第二種,可以找自己這邊的總隊,或者司長,讓他們去溝通。但兩種可能性,憑藉他操作起來,可能性都不是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