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被人送到孤兒院。
八歲,有拳擊組織來孤兒院挑選拳擊苗子,林奇被選中。
十六歲,林奇展露鋒芒,被賣到陳家的拳擊俱樂部,正式進入職業聯賽。
二十一歲,因為打假賽被禁賽,被陳龍坤找人打斷腿。
今年林奇二十三歲,已經經歷了很多人一輩子未曾經歷過的事,讓林奇有著遠超同齡人的成熟。
徐雅萱寬慰道:“我覺得不一定,不排除當年送你到孤兒院的人,為了讓你留在孤兒院,說謊的可能。”
“應該找到當年送你到孤兒院的人,當面問他,當年為什麼要送你到孤兒院。”
林奇白眼道:“你說得簡單,我都沒有見過他。”
“時隔多年,院長也忘了他的長相,依稀只記得,他長得很兇,眼角有一道傷疤,令人印象深刻,別的就什麼都不知道了,如何找到他?”
方茹積極道:“只要有一線希望,我覺得,你就不應該放棄,完全可以刊登尋人啟事,尋找二十年前,往孤兒院送過人,眼角帶有傷疤,還知道你名字的人,一定就是你要找的人。”
徐雅萱問道:“林奇,我打個比方,你不要生氣。”
“就算你父母已經死了,你就一點不好奇,當年你父母是怎麼死的?”
“萬一他們是被誰殺死的?”
“是,他們沒有養育你長大,但不是他們不想,而是他們想養育你沒有機會。”
“你為人子,現在你還一身本事,你就不打算替他們報仇血恨,讓他們在九泉之下得以瞑目?”
雖說冤冤相報何時了。
但殺父殺母之仇不共戴天,豈能不報,不牽連無辜就夠可以了。
讓林奇以後把心思放在尋找父母下落上,放在報仇上,不要到處去沾花惹草,更是她們樂意看到的事。
更是今天晚上她們叫林奇過來,慫恿林奇找自己身世的目的所在。
林奇緊握拳頭,眼光寒光閃爍道:“要是我的父母是被人無端殺害的,那我肯定不會放過他。”
“任他多大的來頭,多牛的背景,多強的實力,我都必殺他,替我父母報仇血恨,告慰他們在天之靈,不負他們生我,養育我三年之恩。”
“這就對了嘛!做人豈能忘恩負義!豈能有仇不報!”
徐雅萱欣喜萬分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