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年少有為》的原作者,盛運。
由於我居住在國外,所以我與貴公司的歌曲授權合約還沒有簽訂,最近偶然間看到了《年少有為》這首歌曲已經在各大音樂軟體上線了,對此我頗感不解與失望。
我認為貴公司已經違反了法律,因此我特此向瀚海娛樂發了這一封郵件,為了彌補我的損失,我希望瀚海娛樂可以按照“三七分成”的模式,把近段時間以來,以《年少有為》這首歌曲獲得的收益轉讓給我。
若是此事行不通,那麼我將採取法律的途徑,此致。
感謝貴公司的配合。——盛運】
“這個宋輝,都進去了還給我留下這麼大的一個爛攤子!蠢貨!”徐中元怒道。
搖了搖頭,他倒是沒有多想,只當是宋輝辦事不利,這下人家原作者知道了實情,採取的正常手段罷了。
“可是這個分成也太離譜了一些。”
徐中元有些頭疼。
原先宋輝給的也是三七分成,不過那七是瀚海娛樂,可現在盛運要求的是自己七。
這樣一比較,瀚海娛樂損失的就不是一星半點了。
要知道,憑藉《年少有為》這首歌曲,瀚海娛樂這段世界可是賺取了不少錢,總量估計有一千萬了,許柏森為此也累的不行。
可現在,卻要把到手的肥羊讓給別人,公司裡的人很難答應的。
徐中元又看了一眼郵件,發現盛運沒有留下聯絡方式,郵件裡只有證明自己是原作者的版權證明,與一串匿名銀行卡號,而且這封郵件也是以匿名的形式傳送的。
很顯然,盛運不想和瀚海娛樂談。
既然這樣,就麼瀚海娛樂也沒有了選擇。
要麼被盛運告侵權,要麼乖乖的賠錢。
相比於前者,徐中元選擇了後者。
畢竟,若是被告了,瀚海娛到時候不但要賠錢,名譽也將掃地。
……
當晚,徐中元就開了一個緊急會議。
會議上,原先那些為宋輝那件事情打馬虎眼的股東,這下一個個都說不出其他的話來了,紛紛咒罵宋輝:
“這個宋輝真是一個蠢貨!”
“怎麼想起來讓他當上總監的?吃裡扒外!”
“傻子,辦事不利!”
“……”
像這樣的話很多,畢竟現在要賠錢了,這些視財如命的股東自然會不爽和急眼了。
要知道,七百萬可不是一個小數字!
更何況,這首歌曲還遠遠沒有消耗完它所有的商業價值,也就是說,以後賺的錢都要分給盛運七成。
這如何不讓他們心如刀絞呢?
“好了,趕緊解決此事吧!”大股東開口了,臉色也很不好看。
見此。
“呵呵!”
徐中元冷笑一聲道:“諸位,希望以後不要再有人吃裡扒外了。”
在場的股東緘默不言,臉色難看。
隨後,徐中元把將近七百萬的鉅款打到了李雲深的銀行賬戶裡,《年少有為》的合約也才正式簽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