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小暗示被伊森·瓊斯盡收眼底。
他笑著道:“喬布斯先生,你的直覺很對。我是來賣遊戲的,目前沒有合作伙伴。”
這一答案讓史蒂夫·喬布斯也笑了起來。
站起了身,朝著展會大門口指了指,“出去談談?”
“可以。”伊森點頭。
當然了,在離開之前,他還不忘把玩的正high的佛伯樂先生給喊了回來。
當弗蘭克得知,有買家看上《貪吃蛇》了時,他可是真的為伊森感到高興。
但等他發現,看上《貪吃蛇》的買家似乎是個嬉皮士後……
他頓時就拉了拉伊森的胳膊,道:“兄弟,你確定他是個正常人?不是個騙子?”
“當然!我當然確定!”預料之中的膽小模樣讓伊森肯定點頭。
“好吧,你自己注意。”
弗蘭克擺了擺手,說:“你放心去吧,這裡有我看著,你的機器不會丟的。”
有佛伯樂先生在,伊森·瓊斯當然不會擔心機器會丟,又或者說,隨著史蒂夫·喬布斯的出現,此時的伊森·瓊斯最想幹的事情,那就是和這傢伙好好聊聊。
實際上,當伊森決定,要學習好萊塢裡的獨立製片公司,與行業巨頭合作時,雅達利這個當之無愧的市場霸主,那其實就是伊森計劃裡,最為理想的合作目標。
因為他們發行了全美皆知的《pong》!
在電子街機這個領域裡,他們就是享譽全球的迪士尼!
要是他們同意發售《snake game》,那這將會成為他伊森·瓊斯通往成功的真正捷徑!
但……
在制定計劃時,伊森·瓊斯卻沒有將雅達利歸入自己的推銷清單。
至於理由嘛,也很簡單。
因為雅達利現在正在和米羅華打《pong》的版權官司,在這個時候,他一個米羅華的前員工拿著一款電子遊戲去找雅達利談發行?
這種事情怎麼看都很奇怪對吧?
但凡是有點腦子的,那都會覺得,這可能是米羅華設下的套!
就等著他們雅達利往裡面鑽呢!
所以,就算伊森·瓊斯明白,雅達利其實才是市面上最好的發行商時。
他也沒有去自討沒趣的意思。
但現在嘛……
既然那些規模中等的公司們貪婪無比,壓根就沒有讓利的意思,而史蒂夫·喬布斯這個雅達利的員工又出現在了他的面前,那他也就只好在雅達利這頭巨獸這裡試試水了。
而等伊森·瓊斯和史蒂夫·喬布斯一同離開了展會,在周邊的一家麥當勞裡坐下來,簡單的介紹了一下自己後,伊森忽然發現,自己之前的判斷好像不能在當下適用。
因為當伊森·瓊斯告訴史蒂夫·喬布斯,自己是米羅華的前員工時,這個本面色如常的傢伙,忽然流露驚訝。
“what?等等!你說什麼,你是米羅華的前員工?”
“oh!這真特碼的是個驚喜!”
“兄弟!能在這裡見到你,我很高興!”
史蒂夫·喬布斯敲了敲桌。
注:1史蒂夫·喬布斯是雅達利的第四十號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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