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美利堅,這是我的時代

第70章 迷霧中的一束光

在米羅華工作時和米羅華產生過什麼矛盾?

這個問題伊森想都不用想,直接就能答。

“芭芭拉,這件事情您知道的,我真的只是按照領導的要求撰寫了一次邀請函。”

“給諾蘭·布什內爾的邀請函。”

伊森說:“邀請人員的名單不是我定的,哪些人應該接待哪些賓客也不是我能做主的。”

“而除了邀請函以外,我和米羅華只起了一次衝突,那是在被辭退時,他們想要昧掉我的賠償金,我用了一些激烈的措辭,捍衛了自己的權力。”

“什麼措辭?”芭芭拉很感興趣。

“呃……種族歧視。”伊森深吸了一口氣,道:“找我談話的人事部成員用自己的言語貶低了金博士,我指出了他的錯誤,並威脅他要給舊金山平權組織發求助信。”

“金博士?馬丁·路德·金?”

芭芭拉一邊記錄一邊贊同,“如果米羅華的人侮辱了他,那你的舉報的確是一個聰明的決定。”

“噢謝謝。”伊森感謝,同時又說:“然後,我還說他們不給賠償的行為是違法的,我會向阿美利加法律服務公司申請援助。”

對於這點芭芭拉也點頭叫好,“okay,懂得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很棒。”

“還有,我說他們的辭退行為,是飛利浦主導的國外資本的入侵。”

“……”

聽到這兒,芭芭拉正在記錄的手忽然一頓。

微微抬頭,瞥了伊森一眼。

那明亮的眸子裡閃爍著疑惑,“你的意思是,你被辭退的事情發生在飛利浦收購米羅華之後?”

“對。”

“okay。”芭芭拉在這一點上做了重點標註,“所以……你就是被領導選中的替死鬼了?”

“我也是這麼認為的。”伊森點了點頭,直言不諱的說道:“實際上,我一直都有一種感覺,領導留著我,就是為了在問責時開除我,這樣能掩飾他們的無能。”

“很棒~寶貝~”

伊森的話語讓芭芭拉笑了起來,“如果你確定自己和米羅華之間沒有其他矛盾的話,那麼我懷疑,在這種官僚氛圍濃郁的公司裡,起訴你也只是為了掩飾他們的無能。”

“當然了,這只是懷疑。”

‘?’

伊森眯起了眼。

他覺得芭芭拉說的好像挺有道理。

畢竟,有句話說得好,上樑不正下樑歪,當分公司的領導為了保住自己的位置瘋狂甩鍋時,那直屬公司的頂頭領導又怎麼可能主動承擔母公司的追責呢?

他這個米羅華前員工搞出來的《snake game》的確能讓米羅華臉面丟盡。

而在他思索的同時,芭芭拉也將自己的猜測寫到紙上,然後又說:“那麼接下來請你分開評價一下諾蘭·布什內爾和唐·瓦倫丁這兩個人,你覺得他們兩個是什麼樣的人?”

“然後在被米羅華起訴之前,你和雅達利之間有什麼衝突嗎?”

雖然伊森並不明白,芭芭拉為什麼會覺得雅達利在針對自己,但他還是按照對方所問的內容,仔細回憶了一下過去幾個月裡發生過的事情。

他對諾蘭·布什內爾的評價是——

“他是一個成功且優秀的商人。說他成功,是因為他能夠看到《snake game》的價值,在談判初期便想以長期代理的方式霸佔《sanke game》的所有權。說他優秀,是因為即便身處絕境也沒有放棄,就算官司打不贏,他也嘗試著透過博取拉爾夫·貝爾的同情,和米羅華達成和解。”

他對唐·瓦倫丁的評價是——

“一個極端的利己主義者,為了利益能夠不擇手段。之前的《snake game》的談判和昨晚的質問,都是他在代表著雅達利輸出著自己的不滿情緒。”

在記錄完伊森的話語後,芭芭拉麵帶笑意的點起了頭。

“果然是有問題。”她嘟囔了一句,然後將白紙豎起,指著伊森剛剛的評價說:“伊森,你對唐·瓦倫丁的評價是極端利己主義者,對吧?”

“是的。”伊森點頭。

同時他也表露不解,“有問題嗎?芭芭拉?”

“當然!”芭芭拉偏頭看向伊森,臉上寫滿了自信,“在我給你解釋之前,我想問你一件事情,你剛剛是不是和我說,昨天晚上唐·瓦倫丁衝著你咆哮,表示會對你提起訴訟?”

“對。”

“你剛剛是不是還說,唐·瓦倫丁昨晚表示,他們會和米羅華達成和解,滿足米羅華的全部要求,停止對《snake game》的售賣,按照米羅華的要求賠償米羅華百萬損失,並且召回市場上已經發售的全部商品,也就是《snake game》的街機和電路主機板?”

“yeah~”伊森確認自己沒有記錯。

“那麼問題就來了。”

芭芭拉放下紙張,敲了敲桌,道:“伊森,可能是因為你沒有具體的瞭解過我們國家的專利保護法,所以你會覺得唐·瓦倫丁的行為是正常的。”

“但我想告訴你,他的行為就是不正常的。”

“雖然我們國家的專利保護法裡有提及,當原告起訴被告,表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專利時,原告有權要求被告將侵權產品從市場上召回並銷燬,可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這一點很難實現。”

“又或者說……”

芭芭拉拉長了自己的聲線,衝著伊森露出了一個意味深長的笑容。

“基本不可能實現。”

芭芭拉手肘撐桌,認真的說道:“關於專利保護法的問題,我們的《米國法典》可是有著完整的收納,其中有這樣的表示,如果原告起訴被告專利侵權並要求被告從市場上撤回侵權產品時,需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法院才能夠頒佈禁令。”

“第一個條件,那就是原告是否會因為被告的侵權遭受到了難以彌補的損害。”

“這條一般不可能實現,因為原告必須陷入破產風波,那才算是難以彌補的損害,而往往到了這個時候,侵權公司已經成為了單一市場裡的重要主體,為了保證市場的穩定,經濟的發展,一般情況下那就只能犧牲被侵權的公司了。”

“第二個條件,那就是案件中的金錢賠償是否足以彌補原告的損失。”

“當原告主動提起金錢賠償的時候,這一條是必定能夠達成的。”

“第三個條件,那就是禁令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第四個條件,是禁令是否會對雙方和其他人造成合理的損害。”

“最後兩點,在正式的操作中,其實是有著很大的運營空間的,就拿《snake game》來說,一款現象級的遊戲如果被召回銷燬了,那對於公眾的娛樂生活就會造成巨大的損害,同時,對於那些購買街機的商家來說,還會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在這種情況下,只要米羅華不會因為《snake game》的出售而破產,那麼《snake game》又怎麼可能會被召回呢?而法院都不可能支援米羅華要求雅達利召回《snake game》的請求,那你口中的極端利己主義者又為什麼要憤怒的表示,自己會配合米羅華呢?”

芭芭拉偏頭看向伊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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