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芭芭拉沉默的期間,伊森其實也想到了專利背後的問題。
當他都開始使用‘保護科研’這種皮,企圖成為mos 6502的既得利益者時,真正的科學家一定會在他之前享受到更好的法律保護,又或者說,人為保護。
“所以——”
伊森深吸了一口氣,笑著道:“侵權了昂?”
既然事情已成定局,那麼伊森也就不憤怒了。
這倒不是因為他豁達,而是因為他清楚,生氣沒用了。
現在最該做的,那就是解決問題。
當然了,在此之前,他心裡還有一個疑惑,“芭芭拉老師,您能幫我再諮詢一件事情嗎?”
“你說。”芭芭拉睜開了眼,回答的很爽快,“如果我有渠道,我肯定會幫你問。”
“這件事情的確是我的學識不夠,我會盡量彌補我的錯誤。”
“噢芭芭拉,這種無意義的事情就不用再說了。”伊森笑著搖頭道:“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在麻煩您,您給我們帶來了很大的幫助,我們應該謝謝您才對。”
話音未落,伊芙琳也湊了過去,張開雙臂,宛若樹袋熊一般給了她一個擁抱。
攬著女孩的腰肢,撫摸著她的背心,芭芭拉嘆了口氣,“謝謝。”
接著,她又衝著伊森揚了揚眉,得到詢問的訊號後,伊森也說出了心中所想。
“芭芭拉老師,如果米羅華的這個專利這麼厲害,那他們為什麼會在《pong》的侵權問題上耽誤那麼多的時間?《pong》也是用電視螢幕生成、顯示、操縱和使用符號或幾何圖形的遊戲啊。”
“如果米羅華可以用這個專利起訴我們,那為什麼一開始不能直接用這個專利起訴雅達利?”
沒錯!
這是伊森最疑惑的點!
如果拉爾夫·貝爾的這個專利真的那麼牛逼的話,那為什麼雅達利還能活到現在?
早點把他掐死不行嗎?
這樣大家就都知道,你的專利能夠逆天了!
而這個問題剛一出現,芭芭拉便笑著指了指桌上的專利副本,示意伊森自己看。
等伊森拿起後,芭芭拉這才道:“你翻到專利書權利主體那一頁,然後告訴我你看到了什麼?”
伊森只是掃了兩眼,眉頭便直接蹙起,“專利正式生效時間,1973年4月17日?”
“專利發明人,拉爾夫·亨利·貝爾,專利擁有者,桑德斯(sanders associates)?”
“yeah~”
伊森的話語讓芭芭拉苦笑搖頭。
“你的這個問題也是我好奇的點,我原以為這裡或許有漏洞可鑽,所以我剛剛就已經問過專利局的人了,而他們表示,這個專利並不是米羅華的,而是一家名叫桑德斯的公司的。”
“因為拉爾夫·貝爾在發明‘棕盒子’,也就是米羅華奧德賽前身的時候,是桑德斯的技術主管,整個研發過程,也用到了桑德斯的資金,所以在專利註冊時,擁有者那一欄就按照研發規定,填上了桑德斯公司的名字。”
“米羅華一開始只是獲得了‘棕盒子’的生產權,銷售權和營銷權,然後他們根據這些權益進行了一系列的專利申請,就比如說奧德賽主機的名稱,外觀,內部技術,電路板,他們的專利都是針對特定產品的。”
“所以,當雅達利在73年開始抄襲時,米羅華是無法憑藉自己的產品專利直接起訴的,因為光從產品保護上來看,《pong》這個街機的確沒有侵犯‘米羅華奧德賽’這個家用主機的權利。而米羅華一開始也沒想著向桑德斯獲取這些專利授權,直至街機行業愈發紅火,他們需要暴力維權後,他們才和桑德斯溝通,拿到全部專利,而在此之後,他們只需要給桑德斯支付授權費即可。”
‘……’
行吧。
這種原因聽得伊森非常服氣。
當這麼多巧合湊在一起時,那真的是離譜給離譜特碼開門,離譜到家了!
“okay,okay,我明白了。”
伊森點了點頭道:“如果事情是這樣的,那我們認輸。”
“這麼多意外的事件同時出現,這真的是……mfxxk!”
咒罵了一句後,伊森也自己接下來該幹些什麼。
如果可以的話,他是不想打官司的。
能庭外和解那就庭外和解,因為訴訟麻煩。
而當伊森問出心中所想後,芭芭拉則表示,事情可能沒有那麼快能解決。
因為米國是有一整套的訴訟流程的,在被告收到起訴狀後,需要在一定的時間內遞交答辯狀,而在加州,這個時間是三十天,然後才會進入下一個名叫證據披露的階段,在這個階段,雙方律師會交換自己蒐集到的證據,待證據全部出現後,一般的案件其實就已經水落石出了。
為了節省司法資源,法院其實是鼓勵和解的,所以在證據披露階段過後,雙方當事人就能決定是進入和解環節還是訴訟環節,如果被告滿足原告的一切要求,那麼法院是百分之百不開庭的,只有和解無效,法院調解也無效後,才會進入最後的庭審環節。
當然了,如果是米羅華自己的律師,那他們的核心目標肯定是求財。
公司能夠得到的賠償款越多,他們在公司裡的地位也就越穩固,能夠得到的業務抽成也就越多。
畢竟,像這種能夠卡行業脖子的專利最大的作用那就是賺錢。
可其他律所嘛——
“他們也是求財,但他們求的並不是賠償款,而是米羅華答應的訴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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