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學習這種能夠用培訓解決的事情,在蘇超看來都不是什麼事。
“倒也行,我給她補課,她總是不專心,揍她她還嬉皮笑臉。”
雷神稍微原諒一下蘇超的得寸進尺。
“那摩托車……”
蘇超其實也可以搭公交車,但是那樣轉來轉去的比較麻煩。
而且誰能拒絕騎摩托車呢。
他是真的想騎摩托車,並不是要佔雷神的便宜。
“你騎吧,但是速度不能太快。”
鑑於蘇超是為了幹正事,雷神也沒有拒絕。
她們姐妹兩個有樂器店需要看著,輕易不會出門,就算真的出門,大不了坐車就是。
“放心吧,我最惜命了,還有借錢的事……”
蘇超厚著臉皮。
既然你都已經提到借錢的事情,那必須要順帶著給辦了。
不然多不給面子。
就蘇超他身上這幾千塊錢,別說買到足夠多的歌發專輯了,就連這個月的隨機商店可能都沒資格去關注。
蘇超計劃分三個方向去搞錢。
第一,卡薩布蘭卡那邊的待遇必須要再提一提。
《再見》給歌廳帶來了大量的人氣和客人。
消費熱情肉眼可見的高漲。
而一旦蘇超在歌廳“首發”更經典的《月亮惹的禍》,那效果必然更進一步。
還讓他和吳修波、沙包亮享受一樣的分成待遇,這簡直就是對他的羞辱。
哪怕嚴思遠和紅姐對他都很不錯,這個利益蘇超也必須要以理據爭。
他什麼都可以吃,就是不吃虧。
第二,按照他和紅星生產社的協議,第一張專輯的預算是15~25萬,最終看歌曲質量來確定實際金額。
如果說僅有《再見》這首歌做主打,那陳健添可能會把製作費壓在十五萬這個基礎區間。
但是現在有了《月亮惹的禍》,那必須要頂格製作。
同樣是協議裡的規定,蘇超把詞曲和編曲的創作費預算提高到了20%的比例。
最初版的協議裡是12%,這是業界行價。
現在陳健添估計也明白蘇超為什麼看重這個了,人家完全可以自己創作,自然要爭取最大利益。
這筆錢,蘇超可以要求紅星生產社預付過來。
25萬的20%,就是五萬塊錢。
扣完稅之後也有好幾萬呢。
十首歌五萬塊錢創作費,看似很少,其實也差不多。
畢竟,別人發專輯就只有一首主打。
兩三萬塊錢買一首主打,那就屬於高質量了。
剩下的歌曲,隨便買點,再添兩首老歌,五萬塊錢可能都花不完。
只有蘇超,目前攢出來的三首歌質量全都上乘。
陳健添現在估計非常後悔,不應該為了多出來的17%版稅比例,把音像版權全都留給了蘇超。
這就是甜蜜的苦惱。
除了這兩種搞錢方式,第三種就是借朋友的錢了。
其實還有第四種。
那就是等他把《月亮惹的禍》唱火了,就會有很多有錢的大牌歌手來找他邀歌。
他開個高價,現場倒賣該歌手自己未來的經典歌曲。
還是那句話。
錢沒了可以再賺,但是要是良心沒了,那賺得可真多呀!
“你想借多少,我的錢在香江那邊壓了一批貨,你如果想借太多我也沒有。”
林知夢現在都有些怕蘇超了。
這傢伙總是幹一些出人意料的事情,萬一他要借兩百萬,還真不一定拿得出來。
“姐,五萬有沒有,等我發了專輯,見到回頭錢就還給你。”
蘇超想了想,五萬塊錢也就差不多了。
幾個渠道的錢加在一起,就可以正式考慮發專輯的事情了。
剩下的七首歌,沒必要全都是經典。
過得去就行。
市場就那麼大,紅星生產社的發行能力擺在那裡,再加上盜版橫行,這年頭唱片能賣百萬都屬於逆天。
去年的銷冠劉得華,憑藉《忘情水》賣了三百萬張。
這三百萬張,有一部分是因為專輯質量確實出色,但是也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它屬於劉得華。
很多人衝著“劉得華”這個名字買專輯。
哪怕蘇超十首歌全部經典,也頂多百萬級的銷量。
要是他隨隨便便比肩劉得華。
那劉得華人家這些年豈不是白混了。
蘇超離開的時候,沒有拿走那五萬塊錢,畢竟人家就算開樂器行,也不會在店裡放那麼多現金。
約好了明天早上來取。
雷神也不怕蘇超賴賬,她昨天參與了《月亮惹的禍》歌曲錄製。
雖然覺得歌詞寫的太不要臉,但是實話實說,她還挺喜歡蘇超這首新歌的。
比《再見》更喜歡。
蘇超到了mv拍攝現場,也就是頤和園西堤這一帶。
他驚訝地發現,mv導演居然是霍建起。
哎喲,我的《那人那山那狗》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