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的東鄉菜場因為雨水的滋潤少了一分燥熱,多了一絲涼爽和恬靜。
吃了飯,陳家志和李秀回了屋裡,拿起還放在桌子上的書,書已經翻來覆去看了好多遍,都快成了催眠神器。
李秀看著他的舉動,又想起來早上的一幕,隔壁打牌很吵,家志睡不著,但卻能看得進去書。
“家志,要不你再回去讀書吧,以你的頭腦,考大學沒問題的。”
陳家志拿手的書不由一愣:“為什麼突然這麼說?”
李秀:“他們都說你可惜了,你還記得去年不,我們遇到了張博,他當時還勸你回去考學呢,他成績比你差,都考上了滬市的大學,說你只要好好讀,肯定能考上的。
現在我們也存了不少錢了,等你讀了書出來,就不用在天天辛苦種地了。”
張博是陳家志的高中同學,家在他們隔壁村,考上了滬市交大。
在他考上前,陳家志老丈人曾有想把李秀介紹給張博,不過李秀執拗選了陳家志,張博當時也一心讀書考學。
前世陳家志有兩個娃了,張博遇到他兩,都還讓他去考學~
因為陳家志成績一直比他好,唯一的弱點只有英語。
陳家志看了看一臉認真的李秀,有心逗弄一下。
“那你怎麼辦,帶個娃然後供我讀書?”
“再說了,萬一我去大學讀書,見識了學校裡的花花世界、窈窕淑女,轉過頭就不要你了呢?”
說完,陳家志將書合上,夾在了腳踏車後座上,打算下次出去還給洪中,結果回頭就看到眼角帶淚的李秀。
“咋了,秀?”
李秀梨花帶雨:“你是不是一直嫌棄我沒文化,寫個字都寫不好,一看書就打瞌睡,坐個車還暈得死去活來……”
“……”
陳家志心裡給了自己一巴掌,他沒事逗李秀幹嘛。
而且李秀是很傳統的女子。
“天地良心,絕對沒有,我嫌棄你幹嘛,我珍惜還來不及呢,你懷著娃還出去幹活,我王八蛋才嫌棄你!”
“別想那麼多了,我不會去讀書的,就好好種菜。”
李秀:“種菜哪比得上坐辦公室舒服。”
陳家志:“種地又怎麼了,你看這段時間我們一天賣菜的收入,很多人坐辦公室一個月都掙不到這麼多。
再說了,生活本就是多樣性的,就像飯菜,有人喜歡酸,有人喜歡甜,有人喜歡鹹,有人喜歡坐辦公室,而我就喜歡……”
陳家志突然停了下來,他突然想到另一種說法。
李秀眨了眨眼:“就喜歡種地啊?”
猶豫了一下,陳家志最終還是決定豁出去一次:“不,我就喜歡你~”
“啊?!”
李秀也沒想到還有這個轉折,愣了會兒,眉眼才彎了又彎,笑得很好看。
“你什麼時候學會這個了。”
“哎呀,反正我不會去讀書,睡覺了,睡覺了,瞌睡來了。”
陳家志腳趾頭早就抓緊了。
敷衍兩句,一頭就睡在了床上。
如果不是夏天,李秀估計他得把被子蓋在頭上,陳家志雖然臉皮厚,但如此直接露骨的表達愛意,簡直比太陽從西邊出來還稀奇。
這就是情話嗎?
她不自覺就哼起了甜蜜蜜~
然後拿了小凳子就出門去間苗,天氣涼快,而地裡的苗一批接一批,一直很趕。
才走幾步,身後又多了兩條小跟班。
聽到關門聲後,陳家志才睜開了眼,心理很奇妙。
按後世的說法,他就是鋼鐵直男,用斧頭都掰不彎那種。
不說花言巧語,連甜言蜜語都沒有。
更別說彩禮和禮物了,仔細想一想,確實好像前世幾十年什麼東西都沒親手給她買過。
得虧李秀是顏值黨。
然而,雖然是李秀堅持要和他在一起的,但是不是也有點過分了。
二十歲時,家裡一窮二白,人還懶;
三十歲時,兩兒子都上了小學,起了新房子,勉強立了起來;
四十歲時,在城裡買了三房一鋪了吧,李秀自己給自己買了個玉鐲子,被他嫌棄了幾句;
四十五歲時,再買房要限購了,他和李秀才匆匆去領了結婚證,結束了二十多年的無證夫妻,李秀也才有了名下第一份資產;
五十歲時,兒孫滿堂,大孫子都七歲了,李秀才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束花,是兒子買的,和他也沒關係。
雖然嘴上說著買花不實用,浪費錢,但李秀卻每天換水,精心打理了一個多月~
回想著過往的一生,
不懂浪漫,不懂情調,掌控欲極強,地裡和家裡都得聽他的,每天不是在種菜,就是在賣菜~
他希望這輩子能更進一步,但也要更從容的欣賞路上的風景。
…
一覺醒來,開啟門。
天空依舊昏黃,暗沉沉的,估計還要下雨。
陳家志瞭望了下自己的幾塊地,要麼青綠,要麼土黃,就是沒有黑色,遮陽網全部揭開著。
等晾一會兒,晚上得全蓋上,可不敢僥倖。
看了一圈,陳家志才找到了在5號地埋頭間苗的李秀。
她頭就沒抬起來過,即使挪小板凳時,也是一隻手挪動,另一隻手還沒停下間苗。
想著午睡前李秀的那些話,明顯是沒了自信。
陳家志這兩月掙錢太快了,越來越快,給了她很大壓力,乃至可能有點驚慌了。
戚永鋒和黃娟也在間苗,但間的是7號地。
5號地歸敖德海管,但敖德海兩人管得地最多,最近出菜也多,有點忙不過來了,地裡空地都還有好幾塊,這會兒也在忙著搭豇豆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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