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被捲入販毒案件,差點兒開啟轉職黑幫大佬之路。
還有服裝設計師,詞曲作家,遊戲策劃等等。
總之,中間只要稍微出一點偏差,他就不是現在的他了。
林克善於做計劃,善於歸納總結,有了這個,他做任何行業都不會太差,甚至也會同樣優秀。就像當年校隊打替補,九十年代初的時候,誰知道三分球也能殺人!
唯津津有味的聽著他吹牛,還天真的問,【那你為什麼沒能成為職業球員?】
“我也曾想過把天賦帶到nba。”林克看著夜空深沉的說。
“咳,後來發現並不太喜歡大聯盟,太商業化了,不如大學籃球純粹。而且職業圈總體學歷太低,老黑多,充斥著暴力、獨品和性,是我這麼純良的人能混的地方嗎?”
【……】
實際上是他不想嗎?是人家沒要。
九幾年主流還是身體對抗,三分球狗都不要。林克身高190,在普通人中算高的,但在nba算矮個子。又沒有一手精妙絕倫的運球,速攻也不行,體能一般,在nba當飲水機看守員都不合格。
“我曾想把天賦帶到nba,直到發現自己沒有。”
吃吃肉吹吹牛,四個小時很快過去。
等揹包能夠開啟,他把這幾個小時燒好的開水,還有煮好的玫瑰果茶存統統進去。又將新鮮鹿肉取出來剝皮處理切割,用滾水洗掉肉上的血跡汙漬。如發現有被狼咬過的部分,用刀子切掉丟棄。
這種野生的狼,容易感染狂犬病毒。
肉按一公斤一整塊的分割,烤至五六成熟後儲存起來。
既能直接吃,也能進一步烹飪。
剃出來的骨頭也不扔,上面多留點兒肉,都是燉菜的好材料。
連剝下來的皮也有用處,哪怕不會做手套,貼在運動鞋外面也是極好的——他在探索頻道上看過,愛基斯摩人就是這麼幹的。
唯看著他一個個開啟支線任務,烤肉燒水抹鹽曬皮,彷彿灑下無數線頭。
看著都雜亂無章的,偏偏又在揹包開啟即將結束時統一漸次完成。
首批製成品被有條不紊的整理進揹包,第二批被放到洗淨的石頭上冷凍——於是一頭大鹿,變成整整齊齊的肉塊和骨頭。
整個過程條理到極致,甚至賞心悅目!
唯現在明白林克為何會選揹包,這種填格子的遊戲,他大概是最擅長的。數學所帶來的條理性,在他身上展現的淋漓盡致。
收拾完後林克壓好火鑽進毯子,沒了骨頭般癱軟下來。別看之前井井有條的處理食材,實際上雪地跋涉幾十公里,早就累得不行。
這一停下來,渾身無一處不痠痛。
“唯,”他感覺說不好是要睡著還是昏迷,在失去意識前又想起一件事,“如果叫不醒我…用火…燒我的手。”
“做滑雪板…鞋…去南邊……”
【這麼操心,怪不得命……】
……
也不知睡了多久,林克猛然從夢中驚醒!
手指還留著生生的痛!
“別燒了,醒了,醒了!我曹,怎麼這麼冷。”他忙不迭的說道,那即將燎上手指的火苗猶豫片刻,又輕輕燒了一下,才緩緩縮回火堆。
“呼,醒了,醒了。”林克全身哆嗦著說道。
火光昏暗,他感覺身上出了不少冷汗,上下都黏黏的。可等他伸手去擦臉時,抹下的卻是一把冰凌。
“沃特法克!”他罵了一句,他不是衝【唯】發火,而是又做清醒夢了。在夢中,又是各種清晰場景紛沓而來。有些和昨天的夢境重複,更多的是新的內容。
如果這些都是真的?那他一定是全世界最牛逼的人物!
又何至於被一根牙籤秒掉。
【林,快醒醒!氣溫正在快速降低,好像要刮暴風雪了!】
唯快速提醒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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