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別說用長矛,那特麼簡直是用生命開玩笑……就算你擺出個羅馬方陣,長槍全部換成鋼製的,事先架好槍——那也得有個前提,魔熊必須腦殘直接往長矛陣上衝啊。
林克輕輕摸了下槍把上刻的名字,“灰色”。
李·恩菲爾德步槍,一把從一戰用到二戰的經典栓動步槍。
使用全威力子彈,殺傷力在拉大栓中排名中下,但傷害對普通生物依舊溢位。林克用來獵狼時,步槍子彈經常直接穿透軀幹,狼卻沒受到致命傷。
這把槍最值得稱道的是它的射速,在拉大栓中天下第一!
最快可在8秒鐘內清空10發彈倉(目前記錄6.5秒)!
林克殺狼時,為增加彈頭碎裂,一般會在彈頭上刻劃痕,代價當然是距離遠點兒就打不準。有得必有失,為了節約子彈,他也從不打100米以外的目標。
魔熊不同,對付這麼大一頭熊,首先要放棄一擊斃命的幻想。
做好持久戰的準備,魔熊不是那麼容易死的。最穩妥的方法是多射擊,多命中!不要有當場打死的幻想,能造成大出血就是勝利!
然後逼它逃走,讓它在逃跑中更多失血而死。
這樣既有操作性,又不會被臨死反撲。
當然了,在動手前還要提醒一下老麥……林克將槍口朝老麥的腦袋晃了一下。
下一秒老麥就跟炸了毛似的猛然蹲下,接著一個連續動作撲到路邊雪坑裡,緊張的四處張望。這就是典型的身體比腦子快,身體已經做完了,這時候腦子還沒反應過來呢。
這就是生存大師嗎?
林克驚了!
他只是想引起一點點老麥的注意,沒想他反應這麼大。林克從岩石上招招手,可惜老麥看不見,把自己藏的死死的。
林克不敢有大動作,怕後面的魔熊看見。
老麥沒發現岩石上埋伏的人,卻驚動了後面的熊。
魔熊以為他發現了,陰沉著熊臉從山後走出來,沒能最後恐嚇一次,很是不爽。就像將最美味的葡萄留到最後,結果卻是酸的一樣。
它小步朝著麥肯齊逼近。
隆起肩膀,故意步履沉重,腳掌下的積雪碎裂,彷彿一輛正在緩慢啟動的坦克!
老麥慌忙的去解掛在揹包上的步槍,表情多少有點兒刻意。看到這一幕,魔熊低吼一聲開始加速。魔熊與神秘湖獵人相愛相殺很多年,它很熟悉步槍的射擊流程。
因為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人類就喜歡拿著槍遠遠的偷襲它,甚至是從未見過的人。以至於魔熊從以牙還牙,到主動殺死一切出現在視野中的人類。
魔熊不懂,人類除了生存還有名和利。
魔熊傳說在神秘湖地區神秘而又久遠,殺死魔熊既有名又有利,無疑吸引著無數想一步登天的人。
那些人和魔熊無冤無仇,此事無關風月,只為名利,包括獵人在內。
在幾十年的交鋒中,魔熊也積累了豐富的對人經驗。
如何應對槍支,幾乎形成本能。
魔熊用一種怪異的姿勢加速著,它壓低身體,前腿像狼那樣彎曲,胸口幾乎貼到雪面。就彷彿重心不穩,踉蹌中隨時會摔倒一樣。實際上這種看起來很醜陋的姿勢,卻將柔軟的腹部和關鍵的胸口掩護得十分完美,露在外面的要害只剩眼睛。
但黑色的熊跟黑色的眼睛,在奔跑中被毛髮遮擋,幾乎無法找到。
除了姿勢,魔熊還很懂得如何使用力量。它奔跑時翹著肩,就像一輛帶著撞角的坦克!雖然速度不快可力量感十足,無論是帶起的風還是震落的積雪,無不顯示出聲威赫赫!
相比之下,老麥的假動作就顯得有些過於假了。
他慢騰騰的解著步槍,動作慢的像地鐵老人手機。
不僅毫無威脅,也毫無挑戰。魔熊只覺得索然無味,它還是更喜歡老麥之前桀驁不馴的樣子!他的每次反抗都很有趣。本想衝上去一巴掌連人帶槍扇飛,現在想改成撞飛再來一個屁股墩兒!
能活活,不能活就去死!
暫時不想吃,可以拖回洞當儲備糧。
神秘湖的人類越來越少,也不知道明年還會不會來,所以得節省些玩……人類不好吃,但很好玩兒,也很耐玩兒。他們無論被它打跑多少次,只要沒死,總會還來找它麻煩。
它不知道,那是因為它的皮值錢。
就在魔熊衝到眼前時,老麥的動作忽然靈活。他撕開活釦,鬆手,揹包自由落體。身體朝著相反的方向滾動,抬起左手,露出一直握著的橙黃色訊號槍,直接扣動扳機!
整個動作一氣呵成!
吱——!!!的一聲尖叫,訊號彈帶著明亮的火光和硝煙,朝魔熊的腦袋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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