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國威很自豪自己的女兒如此出色,走到桌案旁拿了紙筆遞給她。
“爹,你說香憐出來演出,有機會接觸男子嗎?”
“演出我覺得沒有可能,官藝是要報備出行時間和路線,而且只要是大型宴會,器樂坊也會跟隨,我感覺沒可能!”
洛寧之所以這麼問,是因為香憐懷了身孕。
洛寧非常不解,香憐的日常生活幾乎是全天在別人的監示下,她是如何與男子情投意合呢?
“爹,官藝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從良?”
“皇上登基前,說是大赦時,但是實際上,皇上對這些官藝非常大度,現在的官藝,都是孤兒,所以只要自己主動提出申請,我們吏部都允許她們離開。”
洛寧更奇怪了,還是那個問題,香憐知道自己懷孕,為何還不離開萬香樓?
又或者,香憐自己也不知道?
對呀,誰也沒說過香憐懷孕,不過也不可能,哪個女子會大意這件事?
洛寧又否定了自己的懷疑。
那麼假設香憐知道自己懷孕,告訴了男子,男子有理由可以拒絕這個孩子,殺掉香憐又是為何?
男子一直隱藏得很好,只要香憐不說出去,那麼世人就永遠不會知道,殺香憐的唯一可能,就是滅口。
男子想要滅口?一定是覺得不能和香憐和平分手,所以冒著極端風險,也要將事情做絕,只有這一個可能。
他怕暴露,不管哪一種可能,一旦暴露就萬劫不復。
所以,他不顧與香憐一年的感情,不顧香憐已經懷著身孕,親手將她送到地獄。
太狠心了。
但是還有一個問題,男子掐死香憐,為何還要造成自縊的假象?
既然自縊了,為何還要翻東西,造成盜竊的現場?說不通啊。
直接造成盜竊的假象,不是更不容易引起別人的懷疑?
洛寧的心底轉了又轉,洛國威見女兒在思考,也不敢打擾,靜靜在一旁等著。
過了一會,洛寧問洛國威:“爹,你寫信時,是如何稱呼自己的?”
“我寫奏摺習慣了,信紙的名戳都是提前蓋好的,我直接用印章!”
對啊,還有印章一說,這就又有一種可能,那個男子難道也習慣用印章?
偷走的信件和書籍都有很明顯的證據,表明他就是香憐的男人。
所以信件和書籍才被拿走。
如果是用印章也說得過去,有真正的名頭。
但是什麼人習慣用印章?
“爹,你們吏部,用印章的人多嗎?”
“那可不多,除非提前印好,你知道印章隨身攜帶很麻煩,你看我的這個繡囊,還是你娘繡的,一段時間就需要換一個!”
果然,印章較大,那麼有沒有一種可能,那個男子,也是像爹爹一樣,提前將書信的印章印好?
如果這樣的話,還要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這個人需要經常寫信。
又是什麼人,和爹一樣,需要經常使用信件呢?
至少不是普通人。
從男子極力隱藏自己,洛寧知道,他的身份一定不一般。
吏部走一遭,再一番分析,洛寧肯定了幾點:
男子身份,不是普通人,而且書信上的名戳,一眼就能讓人知道他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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