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刑警抿嘴一笑,“兇手選擇的殺人地點看起來偏僻,只是因為兩邊的轉彎和樹叢阻擋了視線,實際上距離這裡最近的遊樂設施還不到30米,剛剛我就是在遊樂設施旁喊了一句,你們都聽到了,對吧?
可是,據負責遊樂設施的工作人員說,案發時間她沒有聽到任何異常的聲音,這說明什麼?”
“說明被害人第一時間就被制服了,無法出聲呼救。”吳錯答道。
“遲到的正義不是真正的正義。”年輕刑警指著吳錯道:“遲到的智商卻還湊合能用。”
也不知是吳錯脾氣太好還是已經被擠兌習慣了,他只是示意年輕刑警繼續講吓去。
“受害人身上所有的傷痕中,唯一能使她喪失呼救能力的就是脖子上這一處,兇手一定在第一時間勒住了受害人的脖子。
毫無疑問,勒頸這個動作需要兩隻手完成,兇手不可能在勒頸的同時還在受害人腿部和手臂上留下束縛傷,那麼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兇手還有兩名幫手,在他實施勒頸的同時,兩名幫手一人抱住被害人雙腿,另一人控制被害人雙手。”
年輕刑警說話時來回踱著步,目光不斷在圍觀的人群中掃過。
“咳咳,”吳錯低頭思索了一會兒道:“你怎麼知道兇手是未成年人?”
“僅僅因為被害人身上的束縛傷比較淺,並不能確定兇手一定是未成年人。
不過,隨著殺人次數的增加,殺戮的快感會逐漸降低,對連環殺人犯來說,第三起案件是個分水嶺。”
“分水嶺?”
“根據以往的案例,許多連環殺人犯會從第三次犯罪開始增加一些’餘興節目’,以尋求更多刺激,比如給警方郵寄犯罪預告信,或者,在屍體上留下標記,又或者……回到犯罪現場看看笨拙的警方是如何辦案的。”
年輕刑警的目光突然變得犀利,聚焦向了圍觀人群中的某處,“看到那個男孩了嗎?帆布鞋,黑色鞋帶,騎行手套,加上旁邊跟他交頭接耳的兩個男孩,剛好三個人。
兇手既然有膽量回來圍觀,正好,咱們今天晚上爭取結案。”
人群中一陣騷動,三個14、5歲的男孩被年輕刑警一盯,其中一個眼中閃過慌亂。就像所有做錯了事的孩子,他回身破開人群落荒而逃。
另外兩人一看大事不好,表情無比懊惱,但也沒辦法,只好緊隨其後地逃竄。
“抓住他們!”吳錯第一個竄了出去,還沒追到拐彎處就按倒了一名男生。
“跑這麼快,不愧是吳兔子。”年輕刑警合上案宗,靠在警車上,又點了根菸。
一根菸還未吸完,三名嫌疑人都被抓了回來。
戴著騎行手套的男生一臉囂張不屑,縱然被兩名刑警控制,還試圖蹦起來踢打抓住他的吳錯,口中不乾不淨地叫囂道:“敢動老子!你他孃的活膩了!我爸是李強!”
李強。
雖然這名字重名率極高,在場的所有警務人員心裡還是嘀咕了一下。
市公安局局長恰好也叫這個名字。
“老實點!”
吳錯一把抓住男孩想踹人的腳,拔下腳上的鞋,看了一眼鞋帶,丟給徐行二,“兩隻都在這兒了,去驗血跡吧!”
徐行二將鞋子裝進證物袋,“立馬帶回去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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