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好好開車,注意看路。”閆儒玉拍了拍吳錯的肩膀。
“那個……我記得你關了30多天吧?”吳錯收斂心神,答話全憑下意識。
“嗯,38天。被關押期間,獄友們可幫我漲了不少見識。”
“比方說?”
“比方說,在監獄裡,針對女性、兒童犯罪的人是最受鄙視和欺負的,強姦犯、拐賣犯往往是每間牢房裡生活在最底層的人,而關小虎,他就是個強姦殺人犯。”
“你的意思是說……”
“對關小虎的獄友來說,欺負、毆打他是常態。”
“怎麼可能?!……”
“監獄就如同一個小社會,它的執行遵循一定的規則,只要在規則內辦事,獄警和犯人也能達成某種心照不宣。
比方說,打人可以,但要注意輕重,要是把人打死、打傷,那就麻煩了。
出手毆打關小虎時,王秋亮已經入獄5年了,這點道理他不會不懂,怎麼會冒著被加重刑罰的風險將人打成重傷?這不合理。
只有一種解釋,就是某個突發事件激怒了王秋亮,而毆打事件發生之前,明面上只有一個突發事件,就是王秋亮的心理輔導員趙建國被停職了。
我也不能確定兩件事一定有關聯,但你不是說過嗎,要勤奮,不漏過一丁點機會,這話是真理。”
被閆儒玉一誇,吳錯反倒不好意思了。
閆儒玉真的很少……不,他就沒誇過人。
案情基本明朗,但還缺少定案的關鍵——證據。
閆儒玉自言自語地分析道:“趙建國的病退時間在高大國的死亡之前……嫌疑人鄭書齊先將沾有關小虎血跡的匕首放入趙建國的物品中,然後才殺死了高大國……可是,高大國身上的傷痕系同一種匕首所致,這說明……鄭書齊還有一把一模一樣的匕首!對!他就是用這把匕首殺死了高大國!第二件兇器還沒找到!”
閆儒玉頹然靠在椅背上,“可是,兇器在哪兒?真沒頭緒了……”
第二天清晨,當掛著黑眼圈的金子多抱著膝上型電腦來到重案一組辦公室,案情再次有了進展。
“我翻遍了鄭書齊的簡訊、微信、qq聊天記錄,敲詐勒索記錄真沒查到,估計是當面敲詐。
後來我又翻了他的銀行記錄,倒是有發現。
關小虎出獄後不久,鄭書齊的工資卡出現了一次3000元取款——對了,我先說明一下,鄭書齊這個人的生活既節儉又規律。
他的銀行流水特別簡單,進賬只有工資和獎金,出賬除了千把塊錢的生活支出,就只有給前妻的贍養費。
所以,這次3000元的取款顯得有些突兀,而且,後續又連續有六次取款,少則2000,最多5000。
直到關小虎失蹤,這種非正常的取款記錄就再也沒有出現過。”
“秘密搜查鄭書齊的住處,搜查令能申請得下來嗎?”
“查兄弟單位的領導,不好辦啊,我盡力申請!”
這兩天家裡搬家,而且是跨省的搬家,忙著倒騰和添置東西,累如馬,忙如狗,加之新房子裡還沒開通網線,實在是各種不方便,我會利用碎片時間保證每天至少2章跟新,但是可能會比較晚。上架了,卻沒好好爆發一下,實在是對不住大家。大概過個4、5天吧,等收拾妥當了,我好好爆發,在這裡說句抱歉,對不起大夥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