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莽警探

第520章 火海亡靈(43)

一小時前,市廳。

閆儒玉和吳錯被人追車和槍擊的事發生以後,引起了市廳從上到下的一致重視。

明目張膽地對重案組刑警動手,無論對方什麼來頭,這就是挑釁,所有人肚子裡都憋著一口氣,就連那個剛剛升職的甩手掌櫃臧洪波,都親自跑來表示關心。

可惜,臧洪波沒能見到兩人。

不僅是他,好幾撥領導來了,聽說調查還沒有進展,紛紛拍桌子撂狠話,末了難免追問一句“那兩個小子呢?”

得到“在養傷”的敷衍式回答以後……就走了。

閆儒玉和吳錯這時候玩失蹤,一來是受不了被人過分關心,二來,肯定會被人問起為何遭到追殺。

怎麼答?說在私下裡調查舊案?

違規也就罷了,自從兩人發現自己和金子多被竊聽了,再加上記者筆記裡的“內鬼”二字——他們根本不敢相信曾經並肩作戰的同伴。

這兩人一走,重案一組只剩下資歷尚淺的明輝和小白。

兩人哪裡應付過這樣的情況。好在案子移交給了二組——也就是黑包公那一組,明輝和小白協助調查。

因為兩組合作破過案,明輝小白與黑包公倒不陌生,心裡很快就有了著落。

就在兩人翻看案發當天的監控,看到眼睛乾澀地點完了一整瓶眼藥水時,一個出人意料的大好訊息突然傳來。

嫌犯自首了!

是的,參與滅口閆儒玉和吳錯的一名嫌犯來自首了!

不知為何,聽到值班協警的通知時,興奮之餘,明輝心中隱隱發慌。

為什麼來自首?

主動自首的嫌疑人大致分為三種:

第一,犯罪的主觀主動性不強,常見於過失犯罪或者激情犯罪。嫌疑人在冷靜下來以後,很快回歸到道德和倫理底線之內,認為自己罪孽珍重,有悔過之心,唯有自首贖罪一條出路;

第二,權衡型,多見於常年被追逃的嫌疑人,雖然逃了,過得十分糟糕,境遇各種不如人意,家人也見不到,思前想後覺得這不是人過的日子,與其這般,還不如坦然坐牢,這種通常會先聯絡家人,溝通後主動自首;

第三,與警方達成交易,這種嫌疑人往往知道關於同夥的重要線索,自首加上提供線索,重大立功表現,能夠換取減刑,或者——如果出現在港臺劇裡,就會穿起“汙點證人”的馬甲,甚至連牢都不用坐。

前兩種顯然不符合這位自首者的心態,那麼第三種呢?

難道他知道什麼線索?是來交易的?那夥歹徒進退有序,顯然是長期配合的一夥人,而不是臨時拼湊的烏合之眾,這麼快就人叛變?不對勁兒啊!

這些念頭不過電光火石之間,明輝壓根沒有時間細想,她和小白一樣,急於先去見見這位自首的嫌疑人。

黑包公帶著二組的警員去走訪目擊者勘察現場了,只留下了明輝和小白,詢問自首者的重擔看來只能落在兩個新人身上。

嫌疑人看起來只有20多歲,穿著一件大大的黑色羽絨服。

協警安排他坐進小會議室,給他倒了一杯熱水。

直到明輝和小白進屋,協警才收回探究的目光,退了出去。

“姓名。”明輝開口道。

“盧春傑。”

答話時,盧春傑的眼睛向門口瞟了一下,注意到明輝發現了他的小動作,又收回了目光。

明輝又道:“你參與槍擊事件了?”

“嗯,開槍的就是我。”

“為什麼對兩名刑警下手?”

“因為,他們是’自己人’,卻做了出格的事兒,老闆要清理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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