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之初就展現出軟弱的一面,只會讓對方產生得寸進尺的念頭,不會念他的好。
所以,仔細看過一遍後他先指出兩個大坑:“馬總,這兩條不合適。”
說話的同時把協議放到桌上推到小馬哥面前直接指出:“首先是這條簽署協議後五年內禁止我自己開發即時通訊類網路軟體,或禁止我加入其他即時通訊類軟體企業,這是霸王條款。”
我又不是你藤訊公司的員工。
憑什麼簽署競業協議?
要籤也行,你給得起錢嗎?
不給錢,還想約束我的行為,想屁吃呢?
“呃……”小馬哥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眼神中閃過一絲尷尬:“這條是我特意加的,主要怕你把同樣的盈利模式賣給其他網際網路企業。”
其實沒敢說實話:你之前還用開發聊天類軟體威脅我,我總得做點預防措施吧。
雖然很不光彩卻是最好的辦法了。
羅誠板起臉嚴肅地問道:“馬總,這條能刪嗎?不能刪的話,我們沒必要繼續聊下去了,純屬浪費時間。”
“有話好說嘛。”曾李青開口打圓場:“羅兄弟,我們馬總也是為了避免公司利益受損才加的這條,我們公司15%的股份可沒那麼好拿。”
呵,吃定我了?
瞄了眼曾李青,羅誠身體後仰靠著沙發坦然微笑:“曾總,馬總,盈利模式不是什麼秘密,只要你們採用了所有競爭對手都會分析出背後的利益鏈條。沒有保密的價值,用這個藉口限制我的自由,說不通。”
你的盈利模式真能複製到其他網際網路企業?
小馬哥頓時來了精神,身體微微前傾:“小羅同學,如果我沒聽錯的話,你的意思是這種盈利模式也適用於其他網際網路企業?”
“馬總,自信點,國內網際網路企業裡面暫時只有你的QQ最適合搞這種事。其他人複製不了的,或者說,想複製這種模式就得重新搞個大專案。”展示完強硬羅誠恰到好處地打起雞血。
他在意這條,主要是想搞微信。
截胡嘛!
這也是重生者的專利。
提前十年搞出微信,那麼國內的網際網路江湖想必會精彩得多,總比小馬哥左手QQ右手微信震懾群雄要強。
小馬哥微微點頭:“除了這條,還有那條不合適,一起說出來,我們再商量。”
“還有這條。”羅誠毫不客氣地指出第二個大坑:“盈利模式的成敗不能以利潤額做為成敗的評判標準,你這是專門給我挖的坑。畢竟暑假過完我要去金城大學上學,不可能時時刻刻盯在你們公司的財務。只要你馬總隨便做點假賬,盈利空間就會被壓得很低。我要求用營業額作為評判標準。”
現在是02年。
幾乎家家企業都有兩本賬,多點的還有四五本賬,在利潤上做點手腳簡直易如反掌。
即便是不做手腳,小馬哥為了15%的股份也會故意擴大開支壓低利潤空間。
有這種坑的協議堅決不能籤。
小馬哥皺緊眉頭:“就這兩條?”
“還有五條!”羅誠毫不客氣地翻騰對賭協議,挨個指出協議裡埋著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