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東就當林嘉樹是謙虛,他愛不釋手地摸了兩下還沒有涼透的梅花鹿身子,很快就有了決定。
“仗著輩分大啊,今天我就先提一嘴規矩。”
“這獵物怎麼分,也該有個說頭。”
“我的意思是呢,誰出的力多,誰就分大頭。”
“像今天這頭梅花鹿,是大樹發現,並且他一個人下來打的。”
“按理說,這鹿就該是他的。”
“但咱們是合夥上山,不是單打獨鬥,所以不能分得這麼精。”
“我的意思是呢,大樹自然是佔大頭,我們三沾光佔點小頭。”
“這身皮子,大樹要了,剝出來的鹿肉,我們三人一人分十斤,剩下的就全歸大樹。”
“還有采的藥材也一樣,大樹教會我們怎麼認,還帶我們去找,又負責拿出去賣。”
“所以他佔首功,利潤他佔四成,我們三每人佔兩成。”
“你們看如何?”
林東說完,叉腰看著三個小輩,其中重點看著林嘉樹。
對於藥材的利潤分配,林嘉樹沒有意見,但鹿肉的分配,他就有些不太滿意。
“十斤太少了。”
話音剛落,林嘉和就擺手道,“不少了不少了。”
他一分力都沒出,白得十斤肉,就已經很羞愧了。
可二條叔說的話也有道理,所以他就沒反對。
可再多分的話,回去他爺就得拿他那水煙杆子抽他了。
林嘉樹卻道,“就像二條叔說的,既然一開始就要定好規矩,那就得有個標準。”
“不能按大概數,我的意見是像今天這種情況,就按百分之十算。”
“要是合力打的,那咱就四人平分。”
林嘉成反正從頭到尾就聽弟弟的。
而林東一想也是,一早把數額定下來,這樣以後就能少很多扯皮的事。
“大樹是個敞亮的。”
林東感嘆了一句。
既然吃虧最大的林嘉樹都沒意見,這事就這麼定下來了。
這頭鹿,去皮去骨之後,淨肉加內臟,保守估計應該有一百八十斤左右。
按百分之十算,那就十八斤。
林嘉和的意見被反駁,也只能在心裡哀求,希望阿爺敲他的時候,手勁能稍微輕點了。
當即,他吆喝著林嘉成,“來,把鹿給捆上,咱兩抬著走。”
打鹿他沒能使上勁,那就只能把力氣用在抬鹿上了。
兩百多斤的鹿可不輕,好在他們上山的時候,帶了鐮刀。
林嘉成去砍了一根手臂粗的樹幹,稍微處理了一下當做扁擔。
再把鹿四肢捆好掛在扁擔上,兩人一人抬一邊。
山路可不好走,兩人一前一後抬著這麼重的鹿,幾乎是一步一挪了。
林嘉樹看到他們這樣,感覺還沒好透的肩膀又隱隱作痛了起來。
有人當苦力就是好啊,不用自己搬,再多分十斤肉出去,他都不心疼。
但抬著這頭鹿,已經不太適宜再在山裡逛來逛去了。
重且不說,鹿身上的血雖然已經凍上了,但血腥味不能完全去掉。
在這晃來晃去,萬一惹來其他的動物怎麼辦?
所以林嘉樹就提議,“今天有這頭鹿,就已經賺到了。”
“咱也不貪心,就不去想其他的野物了。”
“現在距離那片紫草也不遠了,我想著要不咱們兵分二路,兩人在這守著這頭鹿,再一人跟我去挖紫草。”
林東點頭,“對頭,咱人手就這麼多,一口氣也吃不了大胖子。”
林嘉成和林嘉和點頭,“我們都聽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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