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6:決不當女知青的接盤俠

第11章 拿獵物去賣

外邊除了供銷社,還有哪裡能賣?

就只有黑市了。

兩人有些擔心,“要不還是拿去供銷社吧。”

價格低是低了些,可安全呀。

黑市裡邊多危險呀,要是被抓到的話,那就得被拘進去了。

“投機倒把”可是不小的罪呢,被抓到的話,最起碼都得被關上一年半載的,那可就前途盡毀了。

“爸媽,不用擔心,我這邊有自己信得過的門路。”

這個門路還是他前世跌跌撞撞好多回,才摸索出來的。

但這話不能說,所以林嘉樹含糊道,“是我高中一位很要好的同學介紹的,那是他家的生意。”

“到時我直接拎著東西去他家裡,要是被人撞見的話,我就說兩人是同學,給他家走禮去的。”

“到時我帶上學生證和畢業證,他們就算有懷疑,沒有證據的話,也不敢抓人的。”

林嘉樹高中是在縣城裡上的,所以他搬出這個理由來,林父林母也沒懷疑。

只是有些佩服他口中那同學家裡的大膽,居然敢頂風作案。

既然林嘉樹說了不會有危險,兩人也就沒再堅持要送去供銷社。

養兔子也行,養肥了更值錢嘛。

而且現在家裡什麼都缺,就是不缺大白菜和蘿蔔,整整一地窖呢,能吃到來年開春。

白菜的外幫剝下來喂兔子,正好不浪費。

但對於那隻肥兔子,是否要殺來吃,家裡就產生了分歧。

林父林母可捨不得吃,值兩三塊錢呢,拿去賣了多好啊。

想要吃肉到時割上半斤豬肉不就得了?

可兔子是林嘉樹打的,所以現在他們的意見就不算數了。

林嘉樹說要殺來吃,那就是要吃的。

最後兩人只能妥協。

但因為兔子還得剝皮再殺再燉,弄出來得兩三個點了呢。

時間就太晚了,所以今晚這兔肉是吃不上了,只能等到明天再來安排。

晚飯,林母不僅熬了大碴粥,還拿了兩顆的大白菜,切成細絲,整了一大盤的涼拌菜。

脆生的白菜絲,進口就是酸辣,再嚼兩下又能品出白菜本身的甜絲絲。

吃起來爽口又開胃,大家筷子止不住地往盤子裡夾。

林嘉樹一邊轉著碗,呼嚕著大碴粥,想起什麼突然說道,“對了,明兒殺的那隻兔子,給我留下一邊腿,我給二條叔送去。”

林父自己都沒想到這一茬,沒想到小兒子不僅打獵挺厲害,在人情世故這一道上也開了竅。

“是該送。”

他高興地點點頭,“吃了我們家的肉,他多少也能幫你遮掩著點。”

一旁的林小妹聽到這話,眼珠子咕嚕一轉,捱到了林嘉樹旁邊。

“二哥,你放心,吃了你的肉,我就能長力氣,到時就能扶得動你了。”

林嘉樹樂得口裡的大碴粥差點噴出來,“行,二哥就等著你扶我。”

難得吃了個肚飽,又看著這麼多肉,林家人這晚上做的夢都是香甜的。

一覺醒來,林嘉樹先是去了衛生站,和吳醫生再次請了一天假。

理由是為了應付即將到來的考核,想去城裡找同學,看能不能弄點資料來。

吳醫生見他終於知道上心這件事了,所以大手一揮就批了假條。

林嘉樹看著老人高興的樣子,心裡多少有了些愧疚感,默默道了聲對不起。

然後他就腳步輕快的揹著林父昨晚點著燈油處理好的傻狍子肉和兩隻大肥兔子,去了縣城。

📖
目錄
⚙️
設定
🌙
夜間
閱讀設定
背景主題
字型大小
A-
18px
A+
夜間模式
首頁 書架 閱讀記錄 書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