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自己可能不成了,就藉著過去三年的東風拼命給兩個兒子攢下了一條船。等到【張福順號】順利下水,成功給張家再添了“一丁”後,他自己卻在不到四十歲的壯年便一命嗚呼。
四年前,哥哥張武不過十五歲,弟弟張文才不過十三。
四年時間過去,不熟悉的人對他們早就沒有了任何印象,薛大顯然沒有認出他們,他們卻一眼就認出了這個沒什麼太大變化的仇人。
“當年他搶走了那口箱子之後就從月港消失了,我們打聽了許久都沒有找到他的下落。
今日再見竟然已經攀附上了都水司,我們再想報仇可就難了。”
王澄拍了拍張家兄弟的肩膀,讓他們不要露出破綻,自己動用【奇貨可居】朝那個薛大看了一眼。
【奇貨:薛大,31歲,疍民船戶,大昭賤籍。
貪財壞印命:年、月、日、時四柱中以印為用神,逢柱中有財星衝、克印星,不吉!這一命格對財物極為敏感,擅長緝私、尋物,獲得奇遇的可能性遠超普通人。
但人命逢此,一者背井離鄉,二者職業不定,三者學業難就,四者因財致禍,五者早克母親,六者體弱病多,七者經常搬遷,八者為人虛浮了無實學,九者婆媳不睦,以上諸等必犯一二。
行運遇之,多主有災,或丟公職,或被迫下海,或因財喪命,常常得財卻難以保住,故而又叫:金絲嫁衣命。
職官品秩:無(凡人,夜叉棍大成)執念:投靠了某位閩州治本地的官員,誓要輔佐新主奪取月港的控制權,升官發財。
貨值:負三千香火法錢(本身命數不值錢,卻可能身價不菲)】
這還是王澄第一次看到負數貨值。
“這人身懷【貪財壞印格】,背叛疍民,戕害同族,還要助紂為虐。
不止不是什麼奇貨,反而是一個禍害!只是距離越近,關係越親密奇貨可居的評估才會越準,這樣粗略一看完全看不到薛大當年到底從張家手裡搶走了什麼東西。
按照張家兄弟的形容,倒很有可能是我猜測的那一種寶物。”
尤其是在看到“貪財壞印命”的描述時,心裡頓時給薛大判了死刑。
“這嫁衣不,張家這仇一定要報!”
心思電轉之間,兩個稅吏伴著稅丁走到【張福順號】面前,拿著賬簿勾畫計算。
上上下下打量一群特徵明顯的疍民後,冷聲道:“按國朝稅律,疍民人丁稅,每丁月輸米二斗八升五合,一年為三石四鬥二升(約410斤),折銀二兩七錢,補足三年就是八兩一錢。”
王澄聞言也不禁倒抽一口涼氣。
‘怪不得前面一群漁民如喪考妣。
都說升斗小民朝不保夕,自耕農一不小心遇到天災人禍就有可能破產淪為佃農,徭役攤派隨隨便便都能讓人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但這還遠遠不是底層人的下限。
疍民的漁丁稅可是普通民丁稅的兩倍,在大昭當漁民簡直是倒黴到家了。’
【張福順號】上連帶張家兄弟共有十三個疍民,三年補交的漁丁稅加起來就是一百零五兩三錢。
要知道這年頭一個相對富裕的自耕農,平均年收入也不過18兩,要一口氣拿出上百兩銀子,賣了他們都不夠。
以為這就結束了?天真!丁稅是幫朝廷收的,地方上還要額外收船頭銀、水腳錢。
稅吏掃了一眼【張福順號】在賬簿上再添一筆:“大船4兩,小船2兩。
你們這艘能出海捕魚的漁船是一艘大船,需要額外再交4兩銀子,共計一百零九兩三錢。”
到這兒依舊還沒有完。
薛大早就一個箭步跳上了【張福順號】的甲板,聳動著一隻大鼻子不斷嗅聞:
“除了歷年折色銀之外,還要交本色稅,每次上岸所有漁獲十抽一。
你們這次的漁獲倒是不少,有醃好的魚乾,還有不少珍惜的鮮魚.”
這時,張武突然想到了什麼,臉色一變,低聲驚呼:
“不好!秀才公我們剛剛才捕到的那條”
他反應過來的時候為時已晚。
薛大已經掀開了那隻木桶的蓋子,驚喜高呼:“哈哈哈,兩位大人,你們瞧瞧我找到了什麼,咱們第一天收稅,就收到了一條十萬海珍啊!
發財了,發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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