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相

第14章 抽薪

大明以一百一十戶為一里,由十戶富戶每戶一年,輪流擔任里長。

又由裡中最為德高望重的長者擔任里老,來排解鄰里糾紛,懲惡揚善。

更是規定,民間所有鄰里糾紛,必須先經里老調解,不經里老這一環,不許告官。

這個里老就是沙灣劉氏的族長,據說今年已是七十有三,難得的高壽。

見他上堂,知縣錢大音都起身致意,吩咐賜坐,里老謝過錢大音之後落座,捋了捋白鬚,出言作證。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是……弘治十五年的一個深秋!

那天,李典史帶著二十多人從縣裡急吼吼地回村,闖進小民家中……咳咳……”

里老咳了幾聲,回憶道,“那年正由小民輪值里長,所以李典史命小民在村裡徵調了幾人,帶齊了傢伙事,到草市挑了幾擔青磚,只花了兩個時辰,那墳就成了。”

里老看看李步蟾,幽幽地說道,“那寺裡倒是有人,當時還有僧人出來理論,卻被打翻在地,據說將養了三月才得利索。”

聽里老所言似乎在理,典史掌一縣刑獄,的確有這個本事,但李步蟾卻知道,眼前這個老東西純屬一派胡言信口開河。

自他有記憶開始,每年都隨父親前去掃墓,五百年的墳與二十年的墳,比小蘿莉與老太太的區別更大,誰能看不出來?

“此事小子從未與聞,既然里老說家祖造墳,當時村裡有人,寺裡也有人,不知他人何在?”

“孺子,你能聞知何事?”

里老昏黃的眼睛看了看李步蟾,輕描淡寫,“當時不說你還未曾出生,連你父親都尚在沖齡,他都未曾與聞!”

回了這一句,里老把眼睛一閉,不再跟這孺子說話。

“縣尊容稟,貧僧還有物證。”

此時,一旁的圓通僧又取出一本冊子,呈給錢大音,“縣尊請看,洪武二十六年,我縣清丈土地,非止田畝,我方外之佛寺道觀亦在其例,皆需造冊,此為我金輪禪院之冊,冊上登記分明,金輪禪院之所屬,就是本寺,與李氏何干?”

“賓八百六十八號,洪武二十六年……”

錢大音翻看了一下,連連點頭。

這是官府出具的流水保簿,最是權威,如果說之前的所有說辭,多少還有臆斷的成分的話,這份土地冊就是實錘了。

他讓人將冊子遞給李步蟾,“被訴,你還有何話說?”

李步蟾慢慢地翻看冊子,心裡一沉,這圓通僧果然老辣,先是讓里老做偽證,說墳是假墳,這是“墳”不在了。

接著曬出土地冊,說寺是自有,這是“寺”脫離了。

一記左勾拳加一記右勾拳,步步緊逼,將“墳寺”之名甩得乾乾淨淨。

說起來,這土地冊倒是真的,但這個“真”,是逼出來沒有辦法的真。

不說別人,就是李步蟾自己都能想到,這是洪武年間清丈土地,李家為了省錢,少納稅賦,就將這一大片土地藏匿於寺院名下。

這麼做自然上不得檯面,拼的就是人品,現在人家不認賬,那就只能吃個啞巴虧了。

“小施主,意下如何?”

圓通僧氣定神閒,智珠在握。

“不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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