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四十一年,冬。林十三押送胡宗憲回京。胡宗憲被暫押詔獄。
裕王對胡宗憲還是欣賞的。其門人,錦衣衛指揮使朱希孝命北鎮撫司千戶林十三暫管詔獄事。
有林十三管著詔獄,胡宗憲在獄中的日子反而比做浙直總督時清靜多了。林十三又找來京中名醫為其調養,甚至自掏腰包僱了一個福滿樓的廚子,專門為胡宗憲做藥膳。
嘉靖四十一年,臘月初一。內閣首輔徐階於內閣值房題字三行“以威福還主上,以政務還諸司,以用舍刑賞還公論”。
明眼人皆知,這三句話的重點在於第二句“以政務還諸司”。
說明白點就是:嚴黨已經倒了。皇上您的爪牙沒了。權力該還給文官集團了。咱們君臣共治不香嘛?
題字同日,徐階授意南京兵科給事中陸鳳儀彈劾胡宗憲十大罪。
為抗倭挪借軍費,成了“貪汙軍餉”。
為募餉開抗倭捐,成了“濫徵賦稅”。
最狠的是最後一條罪名“黨庇嚴嵩”,這一條.沒得洗。
又數日,有故人前來詔獄探訪胡宗憲,勸其反戈一擊,揭發嚴嵩父子罪行,可保性命無憂。
任憑說客舌燦蓮花、好言相勸、言語威脅。胡宗憲全程緘口不言,只在最後說了一句話:“嚴閣老對我有知遇之恩。”
翌日,六部、都察院、六科廊、諸寺三百零九名文官聯名上奏,請殺胡宗憲。來勢洶洶,泰山壓頂。大有皇帝不殺胡宗憲則京城諸司罷工停擺的氣勢。
好傢伙,嚴世蕃剛被髮配雷州,嚴嵩剛被免職不久,文官集團這就發動第二次大禮議式的逼宮了。
關鍵時刻,嘉靖帝授意錦衣衛站了出來。
錦衣衛上至指揮使,下至百戶,聯名上奏疏為胡宗憲鳴冤。
接下來的半個月,參劾胡宗憲的三百零九名文官中,有三十一人因貪汙、納賄、徇私、舞弊被錦衣衛逮捕,關進詔獄。
為了救下胡宗憲的性命,一向圓滑的林十三這回也顧不了得罪不得罪人了,直接化身詔獄閻羅王。
他下令對這三十一人施以酷刑,這幫人恨不能連小時候偷過誰家的針,摘過誰家的瓜都一一招認。做官後乾的齷齪事自然一件不落,全部供述。
對於這批官員的處理,錦衣衛遵循從嚴從快的原則。
這是一個強烈的政治訊號:誰想搞死胡宗憲,錦衣衛就搞死誰。
為保胡宗憲性命,嘉靖帝一改往日“居於深宮,藏於帷帳,操縱朝局”的行事作風。親自下場表態:其一,胡宗憲平倭有功。
其二,胡宗憲並不是嚴黨。自他做了御史,便是朕一直提拔他。朕之前因平倭而賞賜他,若朝令夕改,今後誰還會為朕做事?
其三,胡宗憲任職總督時,的確有些違背法度之事。雖本意是為平倭大業,然法度不可違。故免除其一切官職,命其回籍閒住。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徐階一黨若還咬著胡宗憲不放,那真成給臉不要臉了。
這場政潮,在嘉靖帝的權謀和錦衣衛鐵腕的扼殺下,漸漸散去。
胡宗憲得以還鄉。
嘉靖帝為此事,專門給裕王寫了一張字條“胡汝貞乃朕留給你的宰輔大才”。
皇帝和文官的拉鋸還在繼續。
嘉靖四十二年,正月。
因在“保胡”事件中於詔獄“虐待罪官”,有御史彈劾林十三。
又有御史彈劾林十三公權私用,縱容其父大做官家用冰生意。
接下來有御史彈劾,林十三與嚴世蕃為異姓兄弟,當初與嚴黨勾結,於宣府害死沈煉。
這是殺招,如今朝中背景再深厚的人也扛不住一頂嚴黨的大帽子。何況還有一條“戕害忠良”。
好在林十三當初在宣府留有後招。
那便是妖道閻浩的供狀:是嚴黨逼迫他對錦衣衛撒謊,誣陷沈煉。沈煉從未給韃靼人提供過情報。嚴黨欲誣陷忠良,指使他胡亂攀扯。沈煉冤死,罪在嚴嵩!
另外還有一份沈煉生前寫給林十三的信。足矣證明沈煉並非林十三所害。
內相呂芳、司禮秉筆黃錦也為林十三作證:林十三乃是皇帝授意,打入嚴黨內部之暗樁。與嚴世蕃結義,乃是為蒐集嚴黨罪證使的權宜之計。
林十三躲過一劫。
出人意料的是,林十三竟上了一道請罪奏疏,承認言官所奏“公權私用,縱容其父大做官家用冰生意”是真。自請懲處。
老謀深算的嘉靖帝一眼看穿:林十三這廝是在躲事。想玩小杖受大杖走的把戲。念在他平倭有功,就遂了他的心願。將他從北鎮撫司降往馴象所,做個千戶吧。
兜兜轉轉七八年,林十三又回到了馴象所。不同的是,當初他只是馴象所中名不見經傳的堂貼校尉。如今卻成了馴象所的頭兒。
正如嘉靖帝所猜測的那樣,林十三耍了滑頭。
他深知嚴黨倒臺後,皇帝和文官必有一番曠日持久的拉鋸戰。他可不想留在北鎮撫司當鋸沫子。
要知道,皇權與臣權之爭那可不是鬧著玩的,一不小心就會萬劫不復。
不如回馴象所保平安,當個常青雲一樣的安逸千戶。
孫越亦跟隨其回了馴象所,擔任百戶。
至於李高,因李妃裙帶,高升錦衣衛右所千戶,專管皇家儀仗。
嘉靖四十二年九月,裕王側妃李氏生子朱翊鈞。因裕王長子朱翊釴、次子朱翊鋡早夭,朱翊鈞受封世子。
裕王因有了後,儲君地位愈加穩固。李妃在裕王府的地位也如日中天。
裕王的兩位寵臣高拱與張居正並未捲入皇權、臣權之爭,分別隱於太常寺和國子監,猥瑣發育。
嘉靖四十二年,十月。韃靼南下入寇,破牆子嶺,京師戒嚴。第二次庚戌之變似乎即將上演。
關鍵時刻,是大同總兵官姜應熊帶兵勤王,於密雲大破韃軍。保得京師平安。
此人是楊博的學生。
嘉靖四十二年,十一月。本來被罰戍潯州的羅龍文逃回徽州,不安分的他數次前往江西,與嚴世蕃密謀東山再起。被錦衣衛緝拿,關於詔獄。
錦衣衛給羅龍文安的罪名中有一條“通倭”。天地良心,羅龍文當初東渡大海,前往倭國徐海賊穴,是為了使離間計,分化瓦解倭寇徐海部。
到頭來卻成了一樁罪名。
林十三為了讓老羅在詔獄中別受非人的折磨,幾乎動用了自己的全部人脈。並不顧惹麻煩上身,屢次前往詔獄探望。
羅龍文為表感激,送了林十三一句話:朝堂之上,選邊站一定要慎重,選錯邊,功績也會變成罪名。
嘉靖四十三年初春,興國縣令海瑞海剛峰升任戶部雲南清吏司主事,騎著一頭瘸騾入京。
嘉靖朝末期第一猛人,徐徐走入了歷史的舞臺。
嘉靖四十三年秋,徐階奏太倉積餘銀米事,曰“歲大豐,太倉餘銀十四萬兩、米八萬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