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初泰坦再往下,便是二代泰坦,其後是更年輕的三代神祇。
再向下就是諸神的造物,包括各類次神、從神和寧芙仙子、元素神靈,他們在諸神之中雖位階較低,但依舊屬於神祇。
再向下的就是俗物了,半神也是俗物。
諸神的力量,主要分為法則、神性、神力、神軀四個基本維度。
以可以理解的比喻來說,在綜合戰力上,神力屬於“能源”,是驅動法則、維持神軀的磅礴力量之源。
法則的運用是神祇掌控的宇宙神通手段,是祂們干預世界、改變現實的根本本質。
神性是驅動一切的至高“處理器”,是法則的核心,是神祇自我意識與浩瀚的靈性思維。
對宇宙本源理解的深度,與世界“存在”的融合程度,覆蓋影響一切“存在”的維度,決定神性的浩瀚高深與強弱。
神軀則是神祇在現實宇宙中存在的物質顯化與力量容器,是神祇在物質層面的具現。
法則本源是維持現世的重要存在,難以被徹底摧毀;而神祇的神性自我,作為其存在的核心印記,與法則本身共存,同樣難以被徹底湮滅。
諸神之間爭鬥起來,往往還是著重於神軀的勝負(前文有寫,不再贅述)。
諸神神軀的創造,無論是從無到有,還是從有到強,抑或是從差到好,都是一件無比艱難且耗費心神之事。
但是一般情況下,神軀一旦鑄成,只要不是被徹底湮滅,只是單純受創,哪怕傷的極其重,在不被特殊限制的情況下,恢復起來很快。
尤其是神王這個級別的,以祂們對宇宙能量的掌控,無論多重的傷,恢復起來的速度都足以令對手深深的絕望。
諸神能夠發揮出的戰力,並非僅僅取決於單一的維度。
除非存在絕對的神性與神力碾壓,否則戰局的走向,更要看神祇對法則的精妙運用、神軀的強度,以及其戰鬥的技巧。
法則之間的相生相剋,抑或是神祇自身所掌控的法則是否利於戰鬥,加上神軀的堅韌程度、戰鬥經驗的豐富程度,以及其綜合的戰略戰術素質等等,都需要被綜合考量。
除非雙方力量差距過大,否則神祇間的勝負,實則難以輕易判定。
甚至有時候,誰先下的先手,就足以決定勝負。
能夠為諸神進行大致的力量劃分的,就只能是其神性、神力以及神軀的強度。
而這三者也不是肯定相等的。
唯一的一點確定,那就是越接近宇宙本源,對宇宙影響越大,越是重要的法則,神性也就越強。
因為脆弱的神性,無法駕馭強悍浩瀚的法則。
同樣,只有神性越強,才能擁有越強的神力與神軀。
這四項核心要素——法則本質、神性、神力、神軀,彼此之間環環相扣,每一項要素都嚴格決定著其後一項要素的潛力上限。
如果是非法則神,那麼其力量構成則簡化為神性、神力、神軀三者,同樣遵循著每一項要素決定後一項要素上限的原則。
但是,除了法則強,神性就強,這一點必然決定下限的因素,其他的前置要素,並不絕對決定後置要素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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