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我就是宙斯!

第63章 法則(下)(月初求月票)

但是,如果主從雙方協力配合,彼此的力量便會完美契合,威力將呈幾何級數般暴增,實現事半功倍的驚人效果。

所以一般那些在法則上具有上下層級與從屬關係的神祇,也會自然而然地形成主從神屬關係。

這是一種基於宇宙法則秩序的天然聯盟,合則兩利,分則兩敗。

但是,這種從屬關係,不存在上層對下層的絕對掌控!

無論上對下影響多大,無論權柄向下覆蓋多嚴密,都是間接掌控!

類似於國王與轄區領主的關係,國王當然可以直接命令領主麾下的騎士做事情,但是效果就看領主的態度,以及國王本身的能力與威嚴了。

還有,並非所有法則的誕生都一定是從屬關係。

有些法則的誕生,儘管與孕育祂們的更本源法則相關,但如果這種關聯性微弱,甚至本質上是相生相剋、互為對立的關係。

那麼即便作為“父輩”的法則,也無法對其形成有效掌控。

這個就不是大樹身上的枝條了,而是大樹的種子脫離了自身,自由生長髮展,那大樹自然就沒什麼掌控了。

例如:光明與黑暗。

即便光明依舊是暗與夜的孩子的時候,暗與夜也無法掌控光明。兩者若是相爭,就是純看對方的神性與神力比拼了,但這並不存在掌控關係。

不過,光明和白晝後來就成嫁接了,光明的根源被烏拉諾斯改為天體之光輝,光明與白晝反而是受天體之父的掌控了。

可憐的埃忒耳和赫墨拉,憑空矮了一輩。

祂們原本也是創世本源級的神,結果現在成天體從神了。

許多具有衍化與關聯的法則,從屬關係也未必就是那麼緊密,孕育者也未必就一定可以掌控。

就像母神蓋亞和她的孩子。

母神蓋亞強悍,不是因為她是大地,而是因為她是萬物之母,是一切物質存在的根基與源頭。

凡宇宙間有形有質之物,一切的物質存在都受她掌控,一切受物質影響的存在都受她影響。

作為原始大神,一切物質存在的根基,她的神性與神力也是無比強悍的。

但是,她也有力所不及之處,她終究不是全能的。

例如,她無法掌控諸多原初泰坦。

因為諸多原初泰坦是烏拉諾斯以靈性結合物質暗物質暗能量,創造出來的抽象概念,並不是單純的物質構成,其存在本質已經超越純粹物質範疇。

原則上,她只能掌控物質存在。

在諸多原初泰坦各自掌控宇宙的法則以後,物質之母的權柄自然是被壓縮了。

她雖是物質世界的根基,卻難以觸及那些非物質存在的法則領域。

一切非純粹物質概念的法則神,她都無法掌控。

不過母神蓋亞終究是一切存在的根基,一切的生命都因她而存。

故而她天然的掌控諸多與生命、演化、進化、生存等相關的法則。

這一塊的權柄,倒是可以稱為大地母神。但是她的核心本質,依舊是萬物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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