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能賺四十萬!
要是能賣42萬張的話……
嘿……就首都,大雜院的房子,平房,四千塊一平,四千三就能買到北房,不是林家現在住的西廂,也不是高大爺家住的東廂,更不是陰暗潮溼的倒座房,是正兒八經的北房、正房!住起來會舒服很多!
規整的小四合院,獨門獨戶佔地二三百平那種,也就敢喊價喊到五千塊一平——請注意,平房買賣,只測算室內面積,院子不算錢!
南二環邊上的芳城園,二期正在賣,是當下首都這邊極少的針對普通老百姓賣的商品房,不是拿來賺外匯賣高價的亞運村,也不是那些只賣給單位,個人拎著一麻袋錢人家也不賣給你的單位小區,售價多少呢?2400一平!
只能說,這年頭雖然大家都掙得不多,但錢是真值錢!
專輯只要能賣出去,林見鹿恨不得半年錄一張!
就是想抓緊時間掙這個時候的錢!
就算現在不暢銷也沒事,多年後網路時代到來,大家一考古,臥槽,想當初我國曾經有過一個那麼優秀的歌手和創作人啊——什麼是潮流?潮流永遠都是復古啊!到時候參加個《浪哥》什麼的,就又翻紅啦!
再說了,怎麼可能不暢銷呢?
籤!
先發專輯,打出名號去再說!
林見鹿拿起鋼筆來,不理坐在不遠處床邊的張沛仁一臉失落,刷刷刷就把幾份合同都給簽了。
薛忠鼎接過合同,各自分出一份給林見鹿,自己留下一份,一副眉花眼笑的樣子,一轉身,從辦公桌的抽屜裡掏出一沓老人頭來。
“嚯,這是……”
“老規矩,簽字費!不過這是在大陸,你是我們滾石這邊在大陸籤的第一位歌手,規矩就從你這裡開始了,一萬塊!”
林見鹿不客氣地一把接過,在手上甩了一下。
格楞楞的,好聽!
雖說是賣身錢,但林見鹿還是很開心,“那成!”,他轉身,也從自己的包裡摸出一沓稿紙來,“這就是我第一張專輯的所有作品了,我預備了十一首歌,詞、曲、編曲,都在這裡,我自己的狀態是隨時可以錄音!我圈子不算熟,首都這邊有什麼好的錄音棚、樂手,就勞煩薛哥你幫我聯絡吧!我不是有製作費嘛,一百萬新臺幣,咱這就開始花錢吧?”
薛忠鼎一下子瞪大了眼睛,甚至沒聽清他後面說的什麼。
但是還沒等他伸手接,不遠處床邊坐著的張沛仁倒是一個箭步就竄了過來,一把就把稿紙給奪了過去——直到這時候,薛忠鼎才被驚醒,“哦,好!你放心,其實你剛才唱的那六首歌,都足夠撐起一張專輯了!你居然真的預備了,哦,十一首啊,很好很好,十一首更好!誠意足,好宣傳!”
嘴裡說著,他已經湊過去,落在張沛仁的肩膀後頭也跟著看。
“好傢伙!你這編曲……你居然連編曲也會做嗎?你真的沒有專業學習過音樂嗎?剛從老共退役?”
“什麼老共!中國人民解放軍!”
事情辦完,而且出乎意料的全然的順利,林見鹿背好揹包,又背起吉他,“走了!預備好錄音棚和樂手就聯絡我,咱趕緊幹活!不用送……”
兩位高階音樂經理人齊齊抬頭,愕然地看著他自己開門,直接走掉了。
片刻後,兩人面面相覷。
“大陸怎麼會有這種音樂人?”
“他好像什麼都會?”
“可惜他的心不在搖滾身上啊!”
“唱流行好啊,他長那麼漂亮,又會唱又會寫,會紅的!”
“他唱搖滾也會紅的,會比黑豹還紅!比竇唯還紅!”
“但他唱流行,就有可能比齊秦紅,比王傑紅!”
“做音樂不能只考慮賺錢!”
“可他好像很喜歡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