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禎重振大明

第94章 審判和法律

“朕有意將審判機構獨立,袁卿以為如何?”

朱由檢率先開口道。

袁可立聽到這點,明白皇帝為何把自己留下來了。

大明的審判事務歸屬刑部,大理寺負責複核。刑部的事務分為十三司,對應地方十三省刑名事務。

刑部的任何一點調整,都會涉及地方。更何況審判機構獨立,是關係刑部核心職能的大變動。

沒有他這種曾在三法司任職、有地方經歷的大臣輔佐,皇帝也不敢擅自改動刑部。

對皇帝的看重很是感動,袁可立當然不能直接反對,思索之後,和皇帝交流道:“陛下打算怎麼調整呢?”

“是新設一個衙門,還是在刑部設立獨立審判機構?”

朱由檢道:“肯定不能繼續留在刑部。”

“政府機構要求下級服從上級,審判機構留在刑部的話,根本談不上獨立。”

“朕打算設立審判總署,由大理寺右少卿管轄。”

“大理寺原有事務歸左少卿管轄,設立審刑總署,仍舊負責慎刑。”

“兩個總署獨立辦公,大理寺卿管總。”

袁可立詢問道:

“審判總署的審判,如何確保獨立?”

朱由檢道:“審判總署只負責總體指導和案件分派,無權進行審判。”

“所轄各級法庭,獨立審判案件。”

“每個法庭的審判,都是最終結果。”

“犯人不服可以上訴,甚至到大理寺請求複核。”

“這樣的審判機構,袁卿以為如何?”

這是後世的通行做法,袁可立當然說不出什麼缺點,覺得這樣確實比現在的刑部負責更好。

只是這樣的話,刑部的職權就削得太厲害了,刑部十三司的設定,完全沒有必要。

“難怪陛下只留下一個刑部左侍郎,刑部尚書和刑部右侍郎都不任命。”

“這是把刑部的根給刨了,刑部要完全重建。”

思索著皇帝的話語,袁可立覺得這樣大的變動,如果皇帝在朝堂上提出來,自己肯定要直接反對。

現在私下交流,肯定就不能那樣了。一旦皇帝認為他無法交流,以後可能就不會和他商量這些事。所以他只能委婉勸諫道:“刑部有十三司,各有郎中、員外郎、主事,這些官員陛下打算如何安排?”

“還有地方提交給刑部的事務,應該如何安排?”

朱由檢考慮過這個問題,說道:

“這次審查閹黨,肯定要清退一些官員。”

“刑部判了那麼多冤案,肯定有不少人要擔責,即使留任也要降低階別懲治。”

“朕打算把刑部十三司降為十三廳,設正六品主事一人、從六品從事兩人,負責管理各廳。”

“下面如有需要,再設立各種事務處,以正七品知事、從七品檢事管理。”

說完對刑部官員的安排,朱由檢又道:

“這十三廳屬於總務司,設正五品郎中、從五品員外郎管轄。”

“地方提交給刑部的事務,由總務司十三廳負責。”

“審判案件轉交給大理寺審判總署,由審判總署分派給各級法庭。”

“其它刑名事務,仍舊由刑部負責。”

袁可立這下明白了,皇帝對刑部的調整還是比較慎重,基本是把十三司降低階別,仍舊負責原有事務。除了審判案件需要轉交給大理寺外,刑部其它職能幾乎沒有改變。這樣確實是一個好辦法,能夠避免地方官員不知所措,在刑名事務上產生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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