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南之緋色巨塔

第523章 C46.平成猴把戲.其之四

所以,提出了這個假說的菅野,反而是此時最沒有退路的那個人。

因為無論撤不撤訴,警方都要遭殃:硬著頭皮上,一旦檢方敗訴,那警方立刻會被扣上“濫用職權”、“侵犯嫌疑人權利”甚至“捏造或篡改證據”的帽子,若是檢方撤訴,至少“調查不力”和“失職”的帽子是跑不了的。

而目前作為“案件負責人”的菅野,他橫豎都是要擔責的。

要麼被當成替罪羊宰,要麼搏出一條生路。

從不打算逆來順受的菅野自然會選擇後者,畢竟他早就料到了眼下的這種情況,也早就想好了相應的對策。

他一面安撫著自己在東大法學系的前輩刈谷雅治,希望他能幫忙拖延一段時間,讓檢方不要急著撤訴,一面做著“搏一把”的部署,向檢方和法院提出書面申請,希望作為案件負責人的自己能夠儘快和石冢丸二本人見上一面……

(注:在日本的司法體系下,一旦案件進入庭審階段,嫌疑人通常已經被移交至檢方或法院管轄,警方需要透過正式程式才能與嫌疑人接觸。未經允許擅自接觸嫌疑人可能被視為違法行為。)

檢方那邊和警察目前還站在一頭,所以很快就透過了申請。

但菅野在法月法官這邊遇到了點麻煩——法院對本案的態度十分曖昧,就連法月法官本人都對菅野避而不見,說是“有事有事”,“很忙很忙”,但說白了其實就是“拖字訣”。

最後還是東京地檢刑事部的“老大”出面“疏通”了一番關係,才讓菅野見到了法月。

在菅野的苦苦勸說下,法月好不容易才以“辯方律師也必須在場”的條件同意了作為“警方”代表的菅野親自面見嫌疑人石冢丸二的申請。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距離石冢丸二當庭翻供已經過去一週的時間。

在這炎炎的酷暑之日。

作為警方代表的菅野信之終於和這位攪得整個東京不得安寧的“混球”石冢丸二在他家裡見了面。

沒錯,會面地點是石冢的家。

因為此時此刻,辯方律師小田正剛已經正式提出了石冢丸二的不在場證明——他在事發當時和川美里在一起,不可能作案。

與此同時,小田還提出了對警方在搜查階段搜尋到的所有物證進行重新審查的請求,當然也包括警方在石冢家中搜查到的屬於已經失蹤的川美里的體毛。

一切正如菅野所料。

——作為警方負責人菅野在“法院的要求下”無法忽視這一請求,於是只能帶著嫌疑人“重臨現場”。

確切來說是重臨石冢聲稱的,自己和川美里在案發時間“歡好”的現場。

也就是石冢自己家。

以此為背景,最後一場較量正式上演。

📖
目錄
⚙️
設定
🌙
夜間
閱讀設定
背景主題
字型大小
A-
18px
A+
夜間模式
首頁 書架 閱讀記錄 書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