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參觀,林豐文一邊對陳志說:“到了這個地步,賣房子對我來說有多麼心疼的話,我就不說了。
但是欣然肯定也告訴你了,這是我給兒子兒媳置辦下的房子。
反正就這一個兒子,所以這套房子我用了很多心思。
房子裡面的東西也是最好的。
關鍵是他們結婚的時候,按照咱們那裡的老一套,兒子結婚要在老家辦婚事。
所以他倆的婚禮就是在三層那邊辦的,辦完了也暫時住在那邊,這邊一直都沒過來住。
現在要賣給你,其實我心裡還算平衡。
畢竟咱們都是一個鎮上的。
論年齡,你比我兒子還小,權當我給你這個小輩兒忙活了,也算沒白費。
剛才欣然也跟我說了,你覺得這個價格已經是很低了,所以也不好意思再給我壓價。
年輕人辦事就是敞亮,做二大爺的在這裡感謝你了。”
陳志趕緊表示客氣,意思是說自己已經佔了便宜了,怎麼好意思再壓價呢?
而林欣然則是公事公辦,既然雙方達成了買賣意向,她就把屋裡屋外全部拍了照。
也就是說,現在這個家裡所有的東西,都屬於新屋主了,原房主就不能動了。
按照林欣然的意思,既然買賣雙方都沒有其他意見,如果陳志的資金到位的話,下午他們就可以去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
一手交錢一手交房,其實也挺簡單的。
但是陳志說:“要不然明天再辦理過戶吧。
下午的時候我要回趟老家,把我哥哥帶過來,這套房子要過到我哥哥的名下。”
林欣然跟他是初中的同桌,對他家的情況肯定是瞭如指掌。
聽這話感覺到很奇怪:“你哥哥?恕我直言啊,他那種情況,幹嘛要把房子過戶到他的名下呢?”
陳志說:“跟你說實話吧,買房子的這個錢並不是我自己的。
是我們家剛剛來了一個親戚,錢是他出的。
他的要求就是買了大房子,要過戶到我哥的名下。
意思就是,等到以後我們都老了的時候,哥哥名下有套大房子,對他以後也是個保障。
你能理解嗎?”
“哦,原來是這麼回事啊。”林豐文和林欣然都表示理解。
那就說好了,今下午陳志回老家接哥哥,明天一起去過戶。
林豐文挽留陳志和林欣然在自己家吃飯。
他說的很明白,別說是林欣然幫了這麼大忙,就是沒幫忙,既然到了二大爺家,那也必須要吃了飯再走。
還有陳志,大家都是一個鎮上的老鄉,到了市裡邊的家了,那是必須要留下吃頓飯的。
陳志跟他初次相見,肯定還要推辭客氣幾句的。
林豐文正色道:“小陳,咱們都是一個鎮的,用我們老一輩人的話來說,咱都是一個公社的。
現在到了我家,不吃頓飯就走,那就是我慢待老鄉了。
咱們兩個村離得不遠,你們村我有的是熟人。
遠的不說,就說你們村的陳紹信,你知道他的吧?”
陳志哂笑:“知道知道,一個村的嘛!”
二叔是個勢利小人,陳志深以為恥。
更不會在這兒說:“肯定認識了,那是我親二叔。”
這位親二叔一家把自己家視為仇人,陳志實在不願提及此人。
之所以親兄弟之間成了仇人,說起來這還屬於歷史問題,不過其中的原因並不複雜,一共就兩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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