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總也就是龍丹尼,她最近高升了,變成魔都天娛的總經理,負責旗下藝人、綜藝製作、影視劇投資和製作等等事宜,權利非常大。
最近正準備改革天娛內部混亂的各種制度,以及轉向重點的藝人經紀領域,所以對這件事情也是很看重。
晚上回去之後,陳希已經拿著電話和她聊這方面的問題,白蘇也乖巧地自己跑開。
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掛著兩個黑眼圈,臉色憔悴的經紀人才遞過來一份合同。
“看看吧大天才,這都是按照你要求改的,如果再不滿意就算是我也幫不了你。”
昨晚她一個晚上沒睡,不是裝孫子和公司在溝通,就是不斷地和公司扯皮,為了保持組合的完整苦苦維持。
早上好不容易協調好雙方之間的矛盾點了,又要弄合同的事情,如果不是陳希想著養家餬口,現在就要撂擔子不幹了。
白蘇識趣地趕緊倒了一杯溫水,送過來之後還在經紀人的肩上輕輕捏了一會,連合同都沒看。
“姐姐,謝謝你一直以來這麼幫我。”
哼,總算不是白眼狼,還知道誰為你付出了。
經紀人喝了口水之後,示意他趕緊看合同,有什麼不合適的就直接說。
大帥哥這才坐下拿過來合同看了起來。
裡面內容不多,大概情況就是詞、曲都是他個人製作的歌曲,公司在徵得同意的情況下可以使用,不需要支付一筆購買金。
但版權歸他所有,如果公司歌手或者團體使用了他的歌曲作為專輯,按照一定的比例拿專輯的費用。
例如接下來至上勵合組合要推出的第一張迷你專輯,總共6首歌,白蘇提供2首作為主打歌,能拿專輯銷售總額的5%。
(不是利潤,直接就是總額,一張專輯裡面收歌費用、錄製費用、渠道費用、營銷費用等等,除去之後公司大概能拿50%左右,主角相當於只需要出歌就能拿十分之一。)
這個比例不是固定的,如果是正規專輯12首歌以上,白蘇只拿出2首的情況下是需要降低一些,如果是自己的專輯,大部分甚至全部都是自己的歌,那就高很多。
上面也寫明這些問題,只說明第一張迷你專輯的比例,其他的到時候再協調,畢竟公司也不知道以後組合能不能紅起來。
然後以後這些歌曲用於商演的情況下,需要支付給顏值門面使用權的費用,一首歌曲一次收費5000元,授權有效期10年。
(一般歌曲商業演出授權費在數百到數萬元不等,需要和歌曲版權所有人商量,越是知名的歌曲授權費越高,數千元已經是知名歌曲的範疇。)
對於這一條,白蘇看到這裡已經忍不住露出笑容了。
【我授權2首歌到至上勵合的第一張專輯裡面,也就是說等出道之後他們唱我的歌曲去走穴賺錢,唱一首給我5000,唱兩首要給我一萬,這是躺著賺錢啊!】
至上勵合出道就走紅,這是毫無疑問的,上輩子08、09、10年,這個組合就很紅,只是沒有足夠的好歌和資源培養,導致12年之後慢慢被寒流和TFB給壓下去了而已。
11年之前,在國內是具有不少知名度的組合,這也是他為什麼一直想組合出道的原因。
能直接一炮而紅的機會,為什麼要放棄!
到時候肯定接通告接到手軟,自己的歌質量肯定不錯的情況下,公司就算不願意也只能安排組合去演唱。
錢,可不就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