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場發現的男靴是阿炳從他懷裡掏出來的,就他給姚娘穿靴的微表情來看,靴子不是他的。他一貫遊手好閒,偷雞摸狗,靴子極有可能是他從別處偷來的,且是與他有仇之人。
阿炳有點兒小聰明,他怕旁人看出端倪,想用靴子誤導調查方向,以免有人將他與姚孃的死牽扯起來。
聰明反被聰明誤,做賊心虛,不打自招說得就是他。原本他與姚娘是沒有牽扯的,一個遊手好閒的混混,一個恪守本分,眼中只有夫君的內宅婦人,任誰都不會將他們兩個想到一起,更不會把姚孃的死與他聯絡起來。
偏他多此一舉,留下了那雙靴子。但凡縣衙裡的捕快和仵作用點心,就能瞧出姚娘絕非自縊。細緻認真,逐個排查,很容易就能查到白英與假道士身上。順藤摸瓜,順著靴子的線索很容易就能找到它的主人,抽絲剝繭,揪出阿炳。
可惜,整個安平縣衙從上至下都是不作為的。遇到案子,只想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平白無故,多了許多枉死的冤魂,難怪這安平縣陰氣籠罩,邪祟叢生。
阿炳很細心,避開正門從後院翻牆出去。他選了一處隱蔽的地方作為落腳點,不容易被人發現,然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還是在牆上留下了可以作為證據的血手印。只要將他的手與留在牆上的血手印做對比,不怕他紅口白牙,肆意抵賴。
阿炳離開後,老宅內的景物未曾發生改變,說明姚娘還有想要他們知道的東西。與沈渡商議後,他們決定兵分兩路。一路跟著阿炳,看他離開張家後去做什麼,另外一路去紫薇巷的張家新宅,查探白英與張成的訊息。
慕笙跟著阿炳。
阿炳無父無母,無妻無子,獨居在東城門外一個破落的小院裡。小院攏共三間房,塌了兩間,還剩一間。門是歪的,掛了半扇不知從哪兒撿來的棉布簾子。
懷著心事,阿炳沒有洗漱,進屋後倒頭就睡,用來行兇的那把匕首被他隨意丟在床下。匕首是物證,就算拿不走,也能看看細節,待日後訊問,可作為攻心的突破點。
一腳踏進去,竟到了五福齋的後門。
慕笙鬱悶了,氣得直跺腳。這夢魘還真是任性,將人移走也不打個招呼。腳尖兒碰到泔水桶,瞬間清醒,這應該就是張成提到過的那個。貓著腰仔細看了看,莫說葷腥,連片菜葉都沒有。
狗倒是瞧見了,瘦骨嶙峋地,與描述中相差甚遠。摸了摸狗耳朵,問它:“你見過那個人是吧?”
野狗抬頭,發出嗚嗚的叫聲。
慕笙的眼睛變成了詭異的紫色,透過狗眼,看到了那晚發生的事情。雞腿是更夫的,沒拿穩,掉在地上,沾了泔水。更夫嫌髒,罵罵咧咧踢到草窩附近。野狗嗅到香味兒,把它叼進狗窩裡,準備大快朵頤。
阿炳醉醺醺,拎著酒瓶出現,聞見雞腿的香味兒把它從野狗嘴裡搶過來。雞腿被野狗啃得亂七八糟,阿炳一臉嫌棄,丟進泔水桶裡。
“老子都沒肉吃,你一條野狗憑什麼?”
野狗發出嗚嗚的抗議聲,被阿炳使勁全力狠踹一腳。突然,阿炳想到了什麼,踩著狗腿,露出算計的表情。
“臭狗,想吃嗎?”
野狗縮在那裡,發出疼痛地,可憐的叫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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