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父慈子孝程處默

第77章 司法參軍審案

也虧得是在長安城,如果在鄉里,被捉到的人柺子可能就活活打死了。

哪怕衙門事後知曉,也因為法不責眾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哪怕是問事用拶刑,人柺子痛得身子扭曲、五官擰成一團,依舊不肯吐出半個字。

“太殘忍了。”

閻大娘嘟囔一句,雙手捂著小臉,一雙靈氣的眼睛卻透過稀疏的指縫觀刑。

刑罰雖然兇殘,用在人柺子身上卻正合適。

人柺子痛暈過去,問事停了拶刑,一盆冷水當面潑了過去。

“太可憐了,讓她去死吧。”

閻大娘最見不得人受苦。

程處默一拍驚堂木:“人犯既然不招供,就以掠為奴婢論,判絞刑。”

人柺子怨毒地看了程處默一眼:“《武德律》老身還記得,掠為妻妾子女者,徒三年。”

“這位官人,豈可葫蘆官判斷葫蘆案?”

啊哈,這年頭的人柺子都那麼熟悉律法了麼?

這一條規定,掠(略)為奴婢者,絞;

掠為部曲者,流三千里;

掠為妻妾子女者,徒三年。

真不知道立這條律令目的何在,程處默覺得,一律絞多痛快。

“掠為什麼,你說了不算,本官自會查證。再不招供,就依掠為奴婢斷案!”

程處默一點都不客氣。

一直在查閱黃卷的堵伯驀然開口:“稟司法參軍,根據人犯的過所查出,人犯是三原縣仉(zhǎng)氏。”

“她不是初犯,三年前因掠人而判流三千里。”

過所是庶人過關卡的憑證,由各縣衙戶曹簽發。

三年前就掠過人,仉氏口口聲聲掠為妻妾子女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謊言。

有前科,難怪對這條律令熟悉。

“寫文牒稟告使君、治中,置疑三原縣戶曹為何對有前科的人出具過所。”

寫成書面材料,比口頭稟報正式得多,也代表雍州法曹對三原縣追責。

“判仉氏絞,秋決,報使君請批。”

人命關天,判死刑必須要經過衙門最高負責人楊恭仁的,程處默的意見也有很重份量。

然而,即便過了楊恭仁那一關,也還需要大理寺、刑部複審的。

這就是程處默折騰出來的三審定死刑,不是某個司法程式就能定死罪的,麻煩,但也基本保障沒有冤死鬼。

仉氏再度恢復了沉默。

她知道,老底被翻出來,就再沒有活路了。

仉氏被典獄拖入雍州獄中,閻大娘的眼睛笑成了彎月。

哎嗨,本小娘子可做了一件大好事,功德無量呢。

“哎,司法參軍,她能被絞西市口了吧?”閻大娘笑盈盈地詢問。

“想多了。”程處默一盆冷水潑了過去。“三審無疑才能執行死刑。並且,七品以上官員、皇族、婦人,依律絞於隱私處,不可能上西市口。”

閻大娘嘟起了小嘴,一跺腳:“連人都不會哄,活該你二十了還沒娶妻!”

公門裡哄人,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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