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娛:從港島走向世界

第52章 剽竊

“明修,我碰到了個麻煩事兒。”

林謙開門見山,從小穿尿不溼長到大的交情無需套話開場。

“怎麼了大歌星?”陸明修調笑道。

“去你媽的,我真有正經事……”林謙隨後將整件事情經過向陸明修完整地說了一遍。

鍵盤敲擊聲驟然停止,陸明修的聲音瞬間嚴肅:“原始工程檔案還在?註冊過版權嗎?”

“工程檔案、Demo錄音、創作手稿全在,版權在華夏音樂著作權協會備過案。”

“那就簡單了。”電話裡傳來鋼筆劃破紙張的沙沙聲,“寶島那邊雖然有自己的著作權法,但根據《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我們可以在大陸起訴。你先把證據鏈整理好……”

“話說,你不是有公司嗎,為什麼不找公司的法務?”陸明修終於沒忍住問了出來。

“他在港島這邊有關係,我不想在港島起訴他,太麻煩了,他既然有關係,就讓他用不了關係。”

悶熱的中午,暴雨突然傾瀉而下。

林謙望著玻璃上蜿蜒的水痕,眼神銳利如刀。

他想起那些被剽竊卻無處發聲的音樂人,這種不要臉的盜賊就應該付出代價。

“明修,你有沒有那種負責處理這種事的學長或者導師?我這次……要的不止我自己的署名權,也要讓這種竊賊付出代價。”

“我知道了,我會找他們幫忙的,不過……這個事情如果要是在大陸打官司,那可就鬧得很大了啊。”

“越大越好,我會聯絡其他的受害人,發起集體訴訟。”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雨滴拍打玻璃的聲音像某種憤怒的鼓點。

結束通話電話後,林謙開啟電腦,開始整理所有證據。

工程檔案、創作手稿、郵件往來、甚至是創作時隨手錄製的影片片段,每一個檔案都標註著精確的時間戳。

一切準備就緒,林謙給夏聰發了條訊息:“聰哥,你負責聯絡一下其他的受害人,這個事情不能就這麼算了,如果這樣的人都能在樂壇裡佔得一席之地,那永遠也別談什麼復興什麼崛起了。”

夏聰:“你想幹什麼?”

林謙繼續回道:“他不是在寶島和港島都有關係麼?就把事情鬧到大陸去開庭,鬧大了就算他的爸爸叔叔想保他也沒辦法了。”

凌晨三點,林謙的郵箱收到陸明修發來的檔案。那是一份詳盡的訴訟策略,附帶著近幾年類似案例的判決結果。

最後還附了一條留言:“我導師很感興趣,說這類案件對完善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機制很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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