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掃了一眼野豬,眼皮不眨、瞳孔外散,不喘氣、蹄不動,“死透了,你下來吧。”
“好!”
小夥一點一點往下爬。
沈青走到野豬前,摸索野豬的頸動脈,摸到後,抽出刺刀將其割斷。
霎時!
鮮紅的血液噴湧而出,蓋住了翻卷的血肉。
咚---
小夥下到地面,“幹嘛割它喉嚨?”
“野物,本就腥臭,死了後,血液不流通,臊臭味會加劇。
不及時放血,後面用再多的調料,燒出來的肉,也跟用尿煮出來的一樣。
喏,你的槍。”
小夥接過槍,“我叫喬宇,你叫什麼?
嘖,你的槍法真是太準了,一發就擊斃了野豬。
喂,透個底唄,你跟誰學的槍法?”
“沈青!
沒人教,我也是頭一回摸槍,感覺...和彈弓沒啥子區別,瞄準,直接射就成。
看你的穿著,花襯衫、喇叭褲、不像是附近村子的,咋跑豬蹄峰打獵了?”
“嗐!”喬宇撓了撓後腦勺,“我舅開了個養豬場,我想活逮一頭公野豬,送場裡配種用。
還有,我爺最近胃口不好,他啥山珍海味都不想吃,就想念野豬的前胛肉。
說是切成薄片,在酸菜湯裡汆一下,好吃的不得了。
我原打算獵兩頭野豬的,未曾想...”
明明在家裡練時,槍法很準啊,咋到了山裡就不行了。
子彈用到只剩一顆,才堪堪擊中野豬一次,還只是擦破了點皮。
喬宇無奈的聳了聳肩,“未曾想準頭不行,摔了一跤,扎破小腿不說,還被野豬逼上了樹。
兄嘚,跟你商量個事,野豬的前岬胛肉,能賣給我嗎?
我出市場價的二倍買。”
野豬和家豬,無生殖隔離,是可以配種的。
雜交出來的豬,抵抗力強、瘦肉率高、鮮味濃郁。
前胛,就是豬的前大腿肉,擁有雪花樣的外觀,口感嫩中帶韌。
市面上,家豬肉9毛5一斤,野豬肉5毛5一斤。
後者稀罕,可遇不可求,但卻價格便宜,是因為野豬肉又柴又腥臭,不會處理的,做出來會讓人難以下嚥。
“你咋來的?”
“騎摩托來的。”
摩托好啊,沈青神秘一笑。
喬宇搓了搓胳膊,奇怪,六月天,咋吹起寒風了?
“前胛肉,可以賣給你,但是---”
喬宇:“有啥要求,儘管提!”
豬蹄峰,離安寧村一個小時的腳程,野豬一百多斤,揹簍亦不輕,徒步扛回去,不得累毀。
“騎摩托載我一程唄。
等回到村裡,我找幾個人,幫忙把野豬殺了。
前胛肉,你按市場價拎走就成。”
“就這事?沒問題,我長這麼大,還沒見過殺豬呢,正好摟一眼,長長見識。”
沈青心念套野兔的陷阱,讓喬宇在原地等著,他折返回溪邊看看。
喬宇麻溜爬上板栗樹的第一根分杈,他怕野豬追怕了,生怕血腥味又引來一頭活的,還叭叭央求把大黃留下。
沈青:“大黃,你留在這兒守著。”
大黃半臥在野豬旁,斜瞟了一眼樹上的某人。
“它...鄙視我?”
“嗯!”
沈青輕嗯一聲,攥著麻繩和麻袋,原路返回了溪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