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我雖不知曉立廟之法,但跟在那劉老道身邊多年,倒也聽了幾分立廟法的不同。
一般而言,立廟法總的只分兩類,一者為主家之法,一者為恩客之法。
兩法的區別亦很簡單,修行者心中所立之心廟,便如同修行者所建的房屋一般。
修仙者便是為寺廟主持,將往廟中請的一尊厲害佛像。
然而,佛像亦是有著自己心思,由此便區分著主從之分。
從外頭請來的佛像孱弱,心廟由修行者自身掌控的話,那那尊佛像只能算作恩客……”
聽對方一說,張慎立馬明白過了味道。
這恩客與主家之法,形容的是那些被請入心廟中,所供奉著的鬼物精怪。
若是那立心廟之法較為強力,加之修行者亦有手段的話,所請入體內的鬼物精怪,便不敢反客為主,只是如同客人一般,於心廟之中端坐,如此便是恩客之法。
鬼物存於心中,乃是修行者為上,鬼物為下,鬼物便被稱為恩客。
心廟中的鬼物精怪,對於修行者有啟道之恩,但終究身份是為客人。
若是哪日想反客為主的話,心廟主人便可借廟宇之力,將其控制,不至於鬧了亂子。
然而,若是反過來,修行者自身孱弱,反過來被鬼物精怪反客為主的話,便稱為主家之法。
若是修得此類之法,真真便是為鬼物在上,而修行者在下,那鬼物反客為主,已然成了主家。
若是修行者遇了麻煩,供奉於心廟中的主家,便可選擇一分力量都不借出,恐怕還可以從修行者體內脫離,且不受任何代價。
不單如此。
張慎猜測,若自己修的,乃是主家之類的立廟法的話,恐怕日常生活中也會成了奴隸,也要遵求心廟中,所供奉的鬼物精怪命令列事,沒有半點自我。
“難怪先前婦娟所說的立廟法,是為根基之術,恐怕最緊要的地方便在這裡。
從開始修行之時,便能確定自己與心廟中供奉的鬼神關係……”
見鼠妖婦娟已然將兩法區別講解一通,張慎便開口問道:
“婦娟姐姐,依你看,這篇冤親立廟法,是屬於主家之法,還是恩客之法呢?”
“官人,我看不明白的地方,就在這裡了。
這篇冤親立廟法,既不屬於主家之法,亦不是恩客之法,倒好像……”
“好像什麼?”
“倒好像是一篇婚書吶。”
“嗯?婚書??”
張慎細細將這篇冤親立廟法通看一遍,果然也從字裡行間,發現了一些奧秘。
特別是為功法開頭,所寫的道法的立意言道:
“世間因果繁多,然吾對情愛之事,略有心得。
世間有男女謂之冤家,不止於俏皮情話,更是為一段因果關係之稱。
冤家一詞,即可用於仇怨人之稱,亦可用作情人之間打趣,因果雙方有來有回,有爭有鬥,方可稱之冤家。
這種因果,關係對立且統一,平等又不分上下。
謹以此種特殊因果,吾創冤親立廟法,妄以冤親一詞,將修行者與廟仙相連。
心廟不為廟,乃是新婚之房,成仙不為仙,乃是有情成眷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