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志怪,開局挖墳搶走女鬼嫁妝

第35章 冤家

“只是我雖不知曉立廟之法,但跟在那劉老道身邊多年,倒也聽了幾分立廟法的不同。

一般而言,立廟法總的只分兩類,一者為主家之法,一者為恩客之法。

兩法的區別亦很簡單,修行者心中所立之心廟,便如同修行者所建的房屋一般。

修仙者便是為寺廟主持,將往廟中請的一尊厲害佛像。

然而,佛像亦是有著自己心思,由此便區分著主從之分。

從外頭請來的佛像孱弱,心廟由修行者自身掌控的話,那那尊佛像只能算作恩客……”

聽對方一說,張慎立馬明白過了味道。

這恩客與主家之法,形容的是那些被請入心廟中,所供奉著的鬼物精怪。

若是那立心廟之法較為強力,加之修行者亦有手段的話,所請入體內的鬼物精怪,便不敢反客為主,只是如同客人一般,於心廟之中端坐,如此便是恩客之法。

鬼物存於心中,乃是修行者為上,鬼物為下,鬼物便被稱為恩客。

心廟中的鬼物精怪,對於修行者有啟道之恩,但終究身份是為客人。

若是哪日想反客為主的話,心廟主人便可借廟宇之力,將其控制,不至於鬧了亂子。

然而,若是反過來,修行者自身孱弱,反過來被鬼物精怪反客為主的話,便稱為主家之法。

若是修得此類之法,真真便是為鬼物在上,而修行者在下,那鬼物反客為主,已然成了主家。

若是修行者遇了麻煩,供奉於心廟中的主家,便可選擇一分力量都不借出,恐怕還可以從修行者體內脫離,且不受任何代價。

不單如此。

張慎猜測,若自己修的,乃是主家之類的立廟法的話,恐怕日常生活中也會成了奴隸,也要遵求心廟中,所供奉的鬼物精怪命令列事,沒有半點自我。

“難怪先前婦娟所說的立廟法,是為根基之術,恐怕最緊要的地方便在這裡。

從開始修行之時,便能確定自己與心廟中供奉的鬼神關係……”

見鼠妖婦娟已然將兩法區別講解一通,張慎便開口問道:

“婦娟姐姐,依你看,這篇冤親立廟法,是屬於主家之法,還是恩客之法呢?”

“官人,我看不明白的地方,就在這裡了。

這篇冤親立廟法,既不屬於主家之法,亦不是恩客之法,倒好像……”

“好像什麼?”

“倒好像是一篇婚書吶。”

“嗯?婚書??”

張慎細細將這篇冤親立廟法通看一遍,果然也從字裡行間,發現了一些奧秘。

特別是為功法開頭,所寫的道法的立意言道:

“世間因果繁多,然吾對情愛之事,略有心得。

世間有男女謂之冤家,不止於俏皮情話,更是為一段因果關係之稱。

冤家一詞,即可用於仇怨人之稱,亦可用作情人之間打趣,因果雙方有來有回,有爭有鬥,方可稱之冤家。

這種因果,關係對立且統一,平等又不分上下。

謹以此種特殊因果,吾創冤親立廟法,妄以冤親一詞,將修行者與廟仙相連。

心廟不為廟,乃是新婚之房,成仙不為仙,乃是有情成眷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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