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麥手指帶有節奏的點著……
“原來如此。”
訊息!
一定是訊息。
鏡子田麥給自己留下訊息,一個可以得到更多訊息的辦法。
三天後。
不是指三天後發生的事情,也不是三天後要做的事情,而三天後的人。
這裡面是時間重合的世界,也就說時間混亂,在細一點說,就是時間共存,她不知道自己死了多少次,重生多少次,但是她每一次重生之前的時間,都可以當做時間碎片,而這些時間平行這個世界之中。
同時平行的還有那些時間中的田麥。
三天後的自己,也就是三天的田麥,給自己留下了訊息。
這個訊息怎麼拿?
很簡單,道具詭手機。
只有她自己能用這個道具,所以留下訊息的鏡子田麥,也知道自己能想到這個能跨越維度通話的道具。
鏡子裡面田麥寫下的三天後,就是讓自己與三天後的田麥對話。
田麥喚出詭手機。
沒有任何規則說不能在便利店裡面打電話,那麼這裡就是安全的。
至於怎麼聯絡三天後的田麥,很簡單,撥打三天後便利店的前臺座機。
田麥走到座機前,上面果然有電話號。
電話號有了,幾年幾月幾號有了,有了這兩個因素,她就可以撥通詭手機。
輸入好時機和電話號碼後,田麥點選了播出按鍵。
“嘟嘟……”
兩聲過後,那邊接了電話。
田麥勾起了嘴角,這是自己的習慣,她習慣響鈴二聲的時候接起電話。
“你好。”那邊傳來熟悉到詭異的聲音。
“你好。”田麥也回答。
和自己通電話這種感覺想試試麼?很特殊。
那邊沉默了一下,說道:“我知道你會打來,不,應該準確的說,我相信自己會打來。”
田麥問:“你要告訴我什麼?”
“我這裡有限制,能說的不多,不過剩下不能說的,我相信你,不,是我相信我自己,會想出來。”
田麥很贊同:“說吧,我想這通電話也限制時間。”
電話那邊的田麥笑著說:
“好,那麼現在請你記住。我要告訴的事情是:
(1)便利店之中,你可以是店員,也可以是老闆
(2)便利店從來不是買賣貨品的,而是轉換店,將人轉換成貨品,將貨品轉換成‘人’
(3)不要迷失自己,這裡只要參與了轉換,就會迷失,不管是自己還是對別人。
(4)上一次老闆給你那個地址,叫福安公寓,那裡就是小鎮驚魂之中,最初發生命案的旅店。
(5)在這裡,我已經遇見了不止一個生魂,他們你可以相信,但是也不能相信。
(6)這個城市的真相,和你在這裡要知道的事情不一樣。
(7)我走了五條路,可以都沒有成功,還剩下一條,只剩下一條,千萬不要選擇重複的,因為選擇重複的路,你會直接死。
(8)至於是什麼路,這個路什麼時候會出現,你要自己探索,記住,你這次是最後一個機會。
(9)我留下了很多訊息,我相信你,因為我就是你,我相信我自己。
(10)規則很多是迷障規則,揭開所有,才能看到真實的規則。
(11)這個怪談真實的規則只有9條,其餘的都不必糾結。
(12)這裡面的生魂,不一定是好的。
(13)這裡面你不要相信任何人,除非找到城市真相,站在最初的本源之地,不然都不要相信,因為他們帶著的嘴,有時候沒有說話能力。
(14)找到反偽聯盟,他們是融合四怪談的一部分,他們才是真正可以相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