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老婆離婚跟知青,我成大佬她悔了

第10章 合法持槍

“你怎麼說的?你讓我有本事自己去拿,那我就去拿了。”

林豔當時也是說了氣話,她沒想到陳建華居然真的敢去拿,還弄傷了老孃,更沒想到鬧成如今這個局面。

自知理虧,面對陳建華的指責,她沒有太多爭辯,依舊保持冷漠,餘光瞥了瞥四周圍觀的鄰居們,都在指指點點,只能裝作沒看見、沒聽見。

趙建國聽了雙方的言論,思索片刻,說:

“陳建華同志,關於你和林豔同志的婚姻情況,不在我們的管轄範圍,但這糧食的爭搶,林豔同志說的也沒錯,現在大家的生活都不容易,都要相互接濟,所以她往孃家扛糧也沒什麼錯,只是考慮不周,沒考慮顧及自家的情況。”

“這樣,那慰問糧,你們兩家平分,你傷王翠芬同志的事,也不予追究,慰問糧這事就到此為止,你覺得如何?”

村長陳志遠來到他的身邊,壓低聲音:

“建華,現在形勢對你不利,趙隊長肯定是收了知青的好處,能得到一半也算是個不錯的結果了,要不就這樣吧,再鬧下去,怕真的要帶回去等待調查,你的娃兒們可等不起。”

陳建華思慮再三,態度堅決:“我不同意,想拿糧,除非從我的屍體上踏過去。”

硬剛到底!

這話一出,陳志遠都無奈的嘆氣,你這孩子咋就這麼倔呢。

趙建國也沒想到這年輕人居然如此油鹽不進,目光看向陳志遠,表示不是我不給面子,是這小子不懂事。

隨即看向周知青,畢竟是收了他的禮來辦事的。

只見周文斌咬牙切齒的盯了陳建華一眼,眼神帶著殺意,轉身來到王翠芬身邊。

“嬸子,你們聽我說……”

嘀咕一番,林家的人都恍然大悟!

知青就是不一樣,思路清晰、運用國家政策、法律知識來懲戒敵人,不像他們,只知道使用暴力。

這就讓他們更加稀罕周文斌這個知青!

這就是知識分子,文化人,女兒能跟他,不虧!

王翠芬也是露出了滿意的笑容,當即說道:

“趙隊長,我舉報,陳混子違法持槍殺人,若不是他槍法不準,我就被打死了,你看這個大坑……”

她興沖沖的往前湊去,指著旁邊的被子彈打出的大坑,還能看到彈片,聞到刺鼻的硝煙味兒。

趙建國故作驚訝,問:“陳建華同志,她說的可是真的?”

陳建華眉頭一皺!

果然沒這麼簡單!

周文斌親自搬來靠山,只是為了得到一半的慰問糧,林豔一家定然是不會滿足的,也不會滿意他的做法。

果然還是得將他帶走,搶走所有的糧食,再把自己弄得半死不活,這才符合周知青的秉性,才能讓林豔一家人滿意。

重生回來的他,對於槍支管理法是在1976年出臺,而如今是1975年,對於槍支管理法還沒有那麼完善,基本上都是交由地方武裝力量、民兵連許可就行。

所以他違規持槍這事,可大可小,主要看趙建國的意思。

他早就提前為此做好準備,村長陳志遠的存在也是計劃中關鍵的一步。所以此刻的他並不慌!

“趙隊長,我是合法持槍,並非違法;而且如果我真的想要持槍殺人,她的腦袋早就搬家了。”

“放你的狗屁,胡說八道!”

王翠芬氣沖沖的說:“你合法持槍?你有公社革委會批的持槍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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