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心悠看著身穿制服的警察,不敢有大動作,只後退一步,按下了辦公室桌底的緊急按鈕。
可她按了半天,頂樓的打手一個都沒出現,倒是養生會館的一個服務生,小跑著進來了。
“劉總!劉總!不好了!不好了!有警察闖進來了!把咱們的人,都給撂倒了!樓下的幾位貴賓也被幾個警察給帶走了!”
一口氣說完,他才注意到,這劉總的辦公室裡好熱鬧啊,人挺多啊!
轉頭一看。
嚯!
這些警察怎麼都上來了呢?!
劉心悠咬牙切齒地吼道:“還用你說!我看不見嗎?!滾!”
吼歸吼,可她心裡也在納悶,這些警察怎麼比她的自己人動作還要快?!
莫非?!
他們坐了她才能啟動的專屬電梯,直通頂樓?!
程逸之此時還想狡辯,他衝宋翹楚吼道:“孩子是咱倆的,又不是你一個人的,我也有權利處置胎盤,憑啥什麼事都是你一個人說了算?!”
宋翹楚冷笑,“看來你還真是個法盲!《衛生部關於產婦分娩後胎盤處理問題的批覆》明確規定,產婦分娩後,胎盤應當歸產婦所有。產婦放棄或者捐獻胎盤的,可以由醫療機構進行處置。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買賣胎盤。所以,不管怎樣,你也無權賣掉胎盤!”
此時,一名穿著制服的警察從宋翹楚身後走到了程逸之面前。
他拿出手銬,戴在了一臉不服的程逸之手上。
“根據我國《刑法》第234條規定,非法買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胎盤歸產婦所有,屬人體器官組織。你私自賣胎盤已觸犯我國刑法。”
程逸之直到被銬上的那一刻,都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觸犯了刑法!
他不就是拿自己女兒的胎盤換個錢花嗎?!
居然嚴重到這種程度了?!
他真恨自己當初為啥要學理工,如果學文科、學法律,起碼不會不知道賣胎盤居然要蹲號子!
“劉心悠,你以營利為目的倒賣胎盤,也就是倒賣人體器官組織,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25條,最高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警察說完,將另一副手銬,銬在了劉心悠的手腕上,“除了非法倒賣人體器官組織外,這個養生會館還有沒有其他違法經營活動,還有待我們查實。帶走吧。”
程逸之和劉心悠滿是抗拒地被幾名警察押走了。
宋翹楚站在原地,無限愛惜地捧著懷裡的醫用冰盒,像是找到了遺失已久的寶貝一樣。
一名穿著警服的女警走到她的身邊,伸出了手,“非常感謝你,宋翹楚女士。你讓我們看到,母親真的是這個世界上最偉大的身份,即使剛做完剖腹產大手術,也能在如此虛弱的時候不畏嚴寒走進刺骨的冷風裡,及時向我們警方提供這麼有價值的破案線索,還幫助警方揪出了警隊裡的害群之馬!”
宋翹楚回過神來,與女警握手回應道:“我也要感謝你們,幫我找回了我的胎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