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早上,一陣劇烈的敲門聲將顧知知驚醒。
剛一走出,小鹿過來拽住她,“肯定是我媽,肯定是我媽又來了。”
正這時,房門被推開。
女人領著一行警察走進來,“長官,就是這個小丫頭,她把我女兒強行關在房子裡,不讓我帶我女兒走。”
“她家裡還有個男人,異常兇悍,我昨天就是被她男人扭傷的胳膊。”
說著,女人惡狠狠的目光瞪向顧知知。
領頭的警務員上下打量了小鹿一眼,看向女人,“此話當真,你女兒看起來不象是被強行關起來的樣子。”
“她肯定是被脅迫了啊。”女人走上前拽起小鹿的手,“快,跟媽回家。”
小鹿甩開她的手,躲到顧知知身後。
女人還想再上前,顧知知擋在她面前,“小鹿根本不願意跟你回去,你沒有權利強迫她。”
“你個死丫頭——”
女人剛想動手,目光突然看向屋子,想起靳時川來又猶豫了。
顧知知當然知道她的顧慮,儘管靳時川一大早出門了,她還是壯起膽子,把臉伸了過去,“你打啊,你要是敢打我,等我男人回來,我讓他掰斷你的手腕。”
女人一聽,昨天的恐懼瞬間湧現,她下意識捂住胳膊,躲到警務員身後。
“長官,你可要為我做主啊,這小丫頭不讓我帶走我女兒,還恐嚇我。”
警務員本就收了錢辦事,也顧不得那麼多,指了指小鹿,“你,過來!”
“跟你媽回去。”
小鹿直搖頭,“不,我不要跟她回去。”
顧知知也道:“長官,這位是我朋友,我們認識多年,她這次過來我這邊,主要是被家中母親逼迫得無處可去,不得已才過來投奔我,哪知——”
顧知知把女人逼迫小鹿嫁人等一事通通說了出來。
最後,顧知知又道:“我們應該又決定自己婚姻大事的權利,而不是任由他人安排。”
女人一聽,炸了,“什麼他人,我是她媽。”
“死丫頭,你今天不走也得走。”
女人管不得三七二十一,衝上前拽著小鹿的長辮拉著她往外走。
顧知知想上前阻止,卻被警務員攔住,“你私藏別人女兒,不抓你進去坐大牢就不錯了,交罰款兩百大洋。”
警務員懶洋洋伸出手。
兩百大洋?!
這怕不是吃人血饅頭。
眼看小鹿要被抓走,顧知知顧不得那麼多,推開他衝上前,“你不能帶走小鹿!”
“管你什麼事,讓開!”女人一個巴掌將顧知知揮開。
正這時,靳時川回來了。
“你們在我家中做什麼?”
女人一看來人,趕忙鬆開小鹿,匆匆衝進屋,“長官,這就是我跟你說的昨天毆打我的人,你可要為我做主啊。”
警務員走出,“根據法律,無緣由毆打他人,可是要抓進去做大牢的,不然你們交罰款——”
警務員悠哉悠哉走出,在看到來人的那一刻,愣住了。
“靳……靳少帥?”
他不會認錯的……
張勇曾有幸在吳督軍身旁做過事,也曾見過這位南州人人聞風喪膽的少帥幾次。
而眼前的男人,雖身著粗布麻衣,但相貌堂堂,氣度非凡。
非一般人能比。
和他先前在南州見過的那位少帥,幾乎一模一樣。
或者說,他們本就是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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