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岱自然不會直接出面與這些人接洽,而是由黎洸拿著相關的文書入前交流。畢竟黎洸作為太監的這一身份,在某些情況下是要勝過千言萬語的。太監那是天子家奴,離都的太監則就是天子耳目,再囂張跋扈的地頭蛇也得掂量下能不能得罪。
果然在察覺到黎洸這一身份之後,這些汴州治下的衙役們的態度也收斂一些,當見到黎洸遞上的文書略作瀏覽分辨後,那為首者神色更是變了一變,抬手指著道路和河渠中規模龐大的貨隊發問道:“這些舟車,所運載全都是隸屬一家的商貨?”
“不是商貨,是東都貴人使派運輸到河南諸州救濟災情的物料。”
黎洸連忙糾正對方的用詞,他們運送的這些物貨的確不會入市售賣,而會補充到各州織坊維持日常用度。
“救災?這麼多物貨全都救災?”
對方聞聽此言後當即便一撇嘴,旋即便冷笑一聲,顯然對此並不相信。或許在其觀念中,不會有人這麼豪邁、或者這麼痴傻的運送這麼多貨物去救濟不相干的災民。
“事實如此,你等汴州境內便有義造的織坊,此事你等不知?這些物料便要輸往織坊,絕非販賣牟利的商貨!”
黎洸又從相關的文書中一番翻找,裡面還有汴州州府曾經給予的回執,可以印證其言。
然而對方卻並沒有選擇相信,而是繼續由中翻看,很快便從中找出了可疑的記錄:“這些從管城驛購買的生絲、熟麻、粟米等物何解?每一項物類俱千萬計,還有市監開具的住稅!”
唐代商稅號為關市之徵,又分為過稅與住稅,即過路稅與交易稅。張岱一行自洛陽東行,因為救災的特殊目的所以一路上都被免除了關津過路費。
但是之前在管城又採買了一批物資,這算是相對正常的商業行為,畢竟買賣是實實在在發生的,市場收的交易稅雖然由貨主賣家支付,但管城市署也給開具了過所與住稅收訖的文書證明。
這本來是為了證明這一批貨品的合法來源,但是落在汴州這些衙役們眼中則就便成了可疑之處,憑什麼你們在鄭州交付了住稅,進入汴州後卻要用文書逃脫過稅?
“物從管城市中買來,所以市署收取住稅。但今貨入汴州,卻不是入市銷售,況且某等還要由此州市中搜買物料,屆時一樣也要……”
黎洸還待爭辯,那衙役首領卻擺手道:“你洛陽來人性多狡猾,欺某等州人少見識。此中所具這麼多官文,我也不能一一辨清,要麼你等依律交付關津之稅,待去州府再作交涉。要麼人貨俱留於此,待某等上奏州府驗證真偽之後再作處置!”
“舟車中所運載,俱災區急需之物,你等吏員辨事不清強留於此,若延誤救施之事,你等擔當得起?”
黎洸見此人油鹽不進的樣子,當即便冷哼道。
那人聞言後卻冷笑道:“某等難道不是奉國法、補國用?皆是大義為公,有什麼擔當不起!要麼交錢過關,要麼留此待審!爾等群徒知我當州使君是誰?乃是當朝相公賢嗣,豈懼爾徒!”
黎洸見狀後,只能返回去向張岱彙報。
張岱聽完後便望向王元寶問道:“此間往州城去還有多遠?”
“若是快馬往返,也需兩個白晝的行程。”
聽到這回答後,張岱又稍作思索,旋即便說道:“先交給他過稅,但需其一員持回執同赴州府。若不然退出汴州,經河而下!”
這汴州上上下下一副窮瘋了的架勢,即便應付過此間,東去或許還免不了類似的騷擾。如今已經是陽春三月,而汴州卻還不是受災的核心區域,他們也沒有太多時間浪費在路上了。
所以張岱決定先破財免災,到了州府後再去直接找源復講道理,把這稅錢再給討要回來。
於是黎洸便又入前接洽,那名衙役首領倒也樂得如此。州府如何處置那是州府的事情,他這裡收上多少稅錢卻是他們縣衙的政績。
如此龐大的一個舟船隊伍,按照千稅二十的比例,起碼能收上兩千多貫的稅錢,單此一筆就能收上來州府所攤派的一小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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