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協律郎

第244章 大唐惠妃功德紀聞

儘管這楊監事已經讓屬員去將貨隊引入城中來,但按照其人說法,為免當地那些運夫馱力們鬧事,還是要給予一定的運費。

這運費按照每十里路程計算,不足十里的也要以十里計。按照運輸方式的不同,一百斤的貨物運費通常在十到十五錢之間,如果是崎嶇的山路或泥濘的沼澤,以及雨雪天氣時,費用還會酌情增加。

張岱的貨隊兩百多駕車,雖然並非完全滿載,但按照每車載一千斤左右,大約有二十萬斤的貨物。從城外到輸場來自然用不了十里,二十萬斤貨物用最高一檔的百斤十五錢,運費也不過三十貫錢而已。

區區三十貫錢,卻要讓張岱親自跑上一趟,這說起來都有點好笑。倒也不是說他的腳力多麼值錢,只能說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假使張岱不是恰好在輸場外遇到楊諫,又恰好楊諫與這楊監事是同族,那事情顯然不是三十貫錢能夠了結的。

這楊監事嘴上雖然說地頭蛇們他也惹不起,但其實又何嘗不是在將此當作一個藉口。

如果沒有楊諫這一層緣故,那麼出入導引、裝卸與儲存的費用,甚至給城中百業行情造成的影響衝擊都得好好算一算。沒有幾百貫錢,怕是不好了結此事。

畢竟就算張岱再去別處找關係,或者他老子再請州府同僚出面強令執行,這捨去的面子也值個幾百貫了,而且欠下的人情總也需要還。

靠水吃水,不知說的是那些鄉民,說的也是這些判事的官員。

不過對方既然都有所表態了,張岱也懶得再計較那麼清楚,只不過需要交給當地力役行社的那三十貫錢,他還是讓魏林趕緊送來,無謂為了這麼一點錢欠一份人情。

至於說借用輸場的倉庫,這人情是鄭州州府做的,而且也並不是白做。張岱離開州城時,已經著令留下一千斤的防疫獸藥。

反正這些藥物也都是要沿途分發惠民,直接贈送給州府,也算是報答了幾個月來的關照,讓他老子面子上也好看一些。鄭州這裡疫情若能因此得到控制,也算是他們一樁政績。

楊諫還要留在這裡和族人敘舊,張岱便先行返回租住的邸店。如果在此之前“百萬漕工”對他而言還只是一個梗,如今在遭遇一番刁難後,他已經開始認真設想組建一個自己的物流團隊的可行性了。

如今的大唐雖然還不像安史之亂後的中晚唐那樣國用俱仰江南賦稅,但對漕運的依賴也是逐年增加,尤其北方連續兩年的災害和邊事用度的增加,都使得漕運的重要性越發凸顯。

張岱首次上書的時候便是以漕運為主題,而今也深刻感受到漕運相關的人事阻礙對事情的擾亂。

今天如果不是楊諫這一層緣故,事情也難以妥善解決。如果對此仍然沒有一個足夠的重視,那麼接下來再受到類似的刁難,恐怕就不會這麼順利了。

他召來魏林,向其詢問道:“這些船隊、馱幫應當如何組建?只需打造車船工具、招募相應丁卒便可營業?”

“還是要得到官府的允准,否則車船都不能轉輸牟利!”

魏林連忙答道,他當然也希望自家郎主的事業越做越大,因此對此也頗為熱情:“人貨行渡關津皆需過所,若與車船之籍有別,便不得入市。凡行舟運車,皆需州縣注籍,先公而後私,官府徵僱為用,而後才可私用……”

車船這些工具想要上路入河,首先就要在官府進行記錄,完成官府攤派的運輸任務之後才可以自己進行營運。

當然這是指的達到一定規格、運載力可觀的車船,如果只是運力有限、只在鄉里使用的交通工具,官府也懶得徵用。

官府攤派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每年派給的按照時間或重量的徵役,一種則是和僱舟車進行運輸。前者是免費的、義務的,後者則就會支付一定的費用。

事實上這些車船最大的收入來源,就是官府的和僱。官府的和僱運輸量極大,而且運輸的行程時間都比較固定。民間的僱傭租用則更隨意,且變數更大。

“是故汴渠兩岸船戶皆有戲言,搖櫓撐篙自獲錢,養家何須永業田?有鄉里豪族高戶,治船十數艘,經年所得不遜良田百頃。”

魏林舊是南市牙郎,也很擅長打聽訊息,這會兒講起裡面的門道來也是非常清楚:“便以戶治船十艘計,兩船充徵役,五船受和僱,還有三船可自作,如此人家歲收千緡輕而易舉。以此為業,勝於田桑啊!”

本章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
目錄
⚙️
設定
🌙
夜間
閱讀設定
背景主題
字型大小
A-
18px
A+
夜間模式
首頁 書架 閱讀記錄 書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