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值房外。
在一眾科道言官叫嚷了足足一刻鐘後,張居正面無表情地走了出來。
喧囂聲戛然而止。
科道言官們不約而同地後退,將官職最高的正二品左都御史陳瓚留在最前面。
張居正環顧四周,緩緩開口道:“內閣已將關於武清伯宴飲受賄的奏疏呈遞禁中,我現在就去禁中催促,務必在今日議出一個結果,你們可願同往?”
唰!言官們默契地靠在廊道兩側,騰出一條路來。
“閣老先行,我們等待結果就是。”陳瓚拱手道。
當即,張居正大步朝前走去。
眾言官望著張居正的背影,長呼一口氣。
他們的任務已然完成。
張居正稱今日議出一個結果,那就必然會議出一個結果,且至少是一個能讓大家都接受的結果。
當下言官的職責。
不是監督一切政事要務都能合理合法、公平公正裁決,而是在明面上,從禮從法從德從制,都能說得過去。
明面之下,便是特權肆意的空間。
至於禁中,他們都不願去。
言官佔理,彈劾天彈劾地,然就怕禁中那兩人。
一個是馮保,一個是李太后。
前者陰招太多,愛使暗絆子,稍不留神,便易身敗名裂。
至於後者。
一招梨花帶雨外加一聲“你們只會欺負我們孤兒寡母”,便能讓他們磕頭謝罪。
朝堂之上,能制衡她們的,只有張居正。
這就是張居正穩坐文官首位,無人不服的一個主要原因。
……
文華殿位於內閣值房北側,約數百步。
此刻。
冬陽還未曾從雲團中完全鑽出。
張居正身穿大紅官袍,步速甚快,長至腹部的黑鬚,被他不停捋順。
片刻後,文華殿側殿。
李太后垂簾於後,馮保站在下側。
二人知張居正覲見,更知是為何事,便在此等著了。
張居正走到殿中央,朝著李太后躬身拱手行禮,然後道:“陛下為何不來?”
馮保回答道:“此類事情不宜陛下旁聽。”
武清伯那晚宴飲之事,確實是少兒不宜。
張居正眉頭一皺,道:“請陛下來此!”
“張閣老,陛下年幼,此事……”馮保還未曾說完,便被張居正打斷。
“請陛下來此!”
張居正面色嚴肅,瞪眼說道,聲音洪亮如雷。
在他眼裡。
小萬曆在此,李太后與馮保與他談論政事才算得上名正言順。
馮保抬頭看向簾幕後的李太后,見李太后點頭,便將小萬曆請了過來。
張居正看向小萬曆。
“陛下,可閱覽過武清伯宴飲受賄之奏疏?”
“閱過。”
“依照《大明律》該如何懲治?”
小萬曆遲疑了一下,回答道:“凡官吏受財者,計贓科斷,有祿人枉法,贓各主者,通算全科,八十貫以上,絞;不枉法者,通算折半科罪,一百六十貫者,絞。”
“武清伯受財而未枉法,若受財超一百六十貫,追奪除名,絞。”
聽到“絞”字後。
只聽得簾幕後傳來“砰”的一聲,李太后失態,碰掉了一旁的茶盞。
那可是她親爹,也只有她心疼。
馮保連忙道:“閣老言重了!此事非受財索賄之罪,乃是武清伯為太后賀壽誕,一些商人自傳送禮,太后已命武清伯將那些壽禮全部退回了,是個誤會,誤會!”
“誤會?此等解釋,恐怕無法說服朝堂百官,更會使得陛下背上徇私護親之惡名!”
頓時,後面的李太后坐不住了。
“張閣老,此事是我父不對,他不知禮法,做事肆意,張揚招搖了一些!”
“然他已年逾花甲,若將他重懲,我……我……和陛下就……就真變成孤兒寡母了,請閣老拿個主意,對他輕懲,我……定嚴肅斥責他,保證不會再有下次!”
李太后說哭就哭,瞬間便抽泣起來。
她一哭。
引得小萬曆也是眼睛通紅。
除了李太后和那個八歲的親弟弟朱翊鏐,他最親的人就是這個表象老實忠厚的外祖父。
張居正捋了捋長鬚,緩了緩道:“殺,自然是不能殺的,若要輕懲,且使得百官皆無異議,便只能移罪。”
“移罪何人?”馮保問道。
“移罪太后!”
張居正朝著上面拱手,繼續道:“武清伯宴飲召瘦馬,只是德行有瑕,其主罪,是受賄。”
“若去受賄之罪,便只能稱,太后有言,令其在家操辦賀壽宴,武清伯不知禮儀,收受財物,欲將壽禮獻於太后,太后知曉後,怒而斥之。”
“如此,只需令武清伯退還贓物,上書認錯,便可輕懲,太后令其禁足自省即可。”
“至於太后,需寫懿旨,代父認錯!”
聽到最後的處置決定,李太后、小萬曆、馮保的臉色都變了。
寫懿旨認錯,相當於皇帝撰寫罪己詔。
這對甚愛面子的李太后而言,絕對難以接受。
馮保連忙道:“閣老,這……這是不是懲罰得太重了一些,依照您剛才所言,不過是武清伯會錯了意,為何要牽連到太后?”
張居正挺起胸膛,正色道:“朝堂百官難道不知此乃我們的推脫之詞?若不小錯大懲,如何服眾?如何說得過去?這總比武清伯受刑好上一些!”
“元輔,此懲罰太重了!”一旁的小萬曆也忍不住開口道。
這時,李太后從簾幕後站起身。
“罷了,罷了!我願代父認錯!不過認錯後,我便無德再垂簾聽政,以後朝堂諸事、陛下課業,便全仰仗張閣老了!”
李太后所言,顯然是氣話,她在等張居正另換良策。
頓時,殿內變得安靜下來。
張居正想了想,又道:“外戚受財,茲事體大,若不合乎禮制法令,百官定會再次彈劾,民間百姓,也將多有怨言。”
“若太后不願罪己,臣還有一法。”
“元輔,快講!快講!”小萬曆興奮地說道。
張居正看向小萬曆。
“陛下在前,豈能讓太后撰詔認錯!臣以為,太后攬責後,可由陛下替母受罰。”
“此事若再移罪到陛下身上,陛下無須撰寫罪己詔,只需寫一封詔書,以帝王之名,痛斥武清伯,併為太后出言解罪,之後,再告誡所有皇親外戚,不可仗勢壞法。”
“之後,陛下可在先帝靈位前念此詔書,自罰自省,再撥內帑(帝王小金庫)之錢,用於邊境軍費,以示心誠。”
“如此,陛下可獲仁孝之名,群臣也不會再彈劾武清伯!”
聽到這個計策,李太后和馮保的眼睛都亮了。
有些罪,落在外戚身上是大罪,但落在太后身上,就是小罪,再落到皇上身上,那就輕如鴻毛了。
在張居正的一番操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