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風雲1864

第103章 施政三要素

這一點他非常看重,無論哪一種生意只要按章納稅,就不用擔心被官府穿小鞋,政府為此特意設定了巡查使,其作用就是接受舉報,稽查官員。

殖民棉蘭老島的大半年時間中,巡查使彈劾了37名官員,很多都是基層小吏,複核後查辦了35人,另有兩人屬於被誣陷。

政府方面立刻開革了這35人,在檔案上記了一筆,終身不得吃官家飯,也不能夠參軍,不允許經商,未來的日子註定黯淡無光。

而誣陷官員的幾個商家,則直接抄沒了家產,本人被打入苦役營中,這輩子也出不來了。

土著妻子則另行分配,政府方面絕不輕饒這種潑髒水,誣陷官員的行為,一經查證,立刻便予以最嚴厲的懲戒。

上述的種種舉措

令棉蘭老島內的移民社會中,普遍養成了良好的風尚,商人們有能力盡管去使,工匠們有能力盡管賺錢,這讓一部分人很快的出頭露臉富裕起來。

官府對亂伸手的行為也再三明令禁止,從上到下風清氣正,這也是鄭國輝最為自得的地方。

勿以惡小而為之。

官僚的腐敗總是從小處開始,基層官吏的亂伸手,若是不從嚴懲處,那麼慢慢的就會向上蔓延,腐蝕中層甚至高層官吏,最後形成群體腐敗。

其惡果就是極大的惡化了營商環境,數千年的官本位制度,形成了商人地位低下的傳統觀念,這絕對不是鄭國輝想要看到的局面。

鄭國輝施政的第3點,就是“依法治國”,並且身體力行。

政府運轉得有錢,打仗也得有錢,光靠土地裡摳出來的那些銀兩,遠遠無法覆蓋殖民成本。

鄭國輝最看重的是商稅,這可是源源不斷的活水,商業越是繁盛,盤子做的就越大,政府能收到的商稅就更多。

既然商人付了錢,為什麼不保護人家的利益呢?

不同於明清兩代朝廷的做法,對商人徵稅微乎其微,更多的錢被各地官府層層盤剝,最終流進了個人口袋。

鄭國輝建立的殖民政府,實施的是另外一種做法,那就是簡化政府規模,減少政府管理的範圍,儘量交由市場去調節。

比如一個醬園老闆,他生產的醬油只要按章繳納了稅收,憑藉稅收憑條,可以把醬油放在三寶顏賣,也可以拖到帕加迪安鎮,馬努坎或奧羅基耶塔,甚至運到達沃去賣,沿途所有的村鎮一律不允許收取任何費用。

只要醬園老闆願意,可以運到任何一個地方去賣。

遇到官府查稽時,只要出示納稅憑條就可以了。

所有產品通行“產地納稅”的原則,至於到什麼地方售賣,那全憑商人自主決定,政府無權插手,也不需過問。

商人感覺划不來,以後自然就不會費事勞力的長途運輸,僱車僱人難道不花錢嗎?

政府方面對手工業作坊,普遍收取的是“什二稅”,就是賣20文一斤,收四文錢的稅。

賣的越多,交的越多,稅率是不變的。

這個稅率還是比較高的,但由於少了沿途官府的層層盤剝,從原料到產品整體價格上漲不多,反而比神州大陸售賣的更便宜。

還是以醬園為例

醬園所需的原料主要是大豆,還有各種苦瓜、冬瓜、西葫蘆、茄子、青椒、菠菜、番薯、木薯等,大豆發酵後作醬,其他的蔬菜醃漬後做鹹菜。

這些農產品出售時,按章繳納稅收。

到了醬園後,生產出醬油和各種醬菜,也只需繳納一次“什二稅”,就可以合理合法的銷售了,沒有其他的中間費用,也不用應付官府和小吏的打秋風。

商人賺錢賺的清清白白,而且也省時省心,反而好過在神州大陸經商,要應付從地痞流氓到官府小吏的層層盤剝,到了外埠還要去拜碼頭,成本無形中就高了起來。

鄭國輝治民理政的思路深受後世影響,從理念上說,比現今的各國掌權者不知道高明瞭多少倍。

各項施政舉措一經推出,自然大受歡迎。

民眾能夠放開手腳去創造財富,政府收到了稅收,錢多事情少,鄭國輝落實了自己治民理政的想法,在實踐中一一得到了驗證。

唯一利益受損的,恐怕只有貪官汙吏和各種黑暗勢力。

所幸的是

棉蘭老島上全部都是同樣起步的移民,絕大部分人都在一門心思的賺錢,要麼辛苦勞作,要麼開墾荒地,要麼多種經營或者捕魚,打獵,給家裡面增添一份收入。

島上沒有歷史沉澱下來的汙垢,一切都是全新可改變的面貌,可以任由鄭國輝盡情施政,揮灑自己的想法。

這種沒有約束的感覺,真的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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